(加影5日讯)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原任主席叶新田指责原任副主席兼大马华校教师会总会(教总)主席王超群,联合大马董事会联合会总会(董总)与独立大学有限公司(独大),宣布起诉17名教育中心董事及秘书违章,可事已过两周,却没有发出诉状。
叶新田指出,经过他向15名董事及1名公司秘书求证后,都表示没收到任何法庭批准的诉状。
他形容,这是奇怪官司,因为事过两周,包括其在内的所有答辩人,都没收到有关诉状。
“一般情况,我们要收到诉状,才能去找律师。这不但奇怪,也是很奇怪的事。不管怎样,我已委托律师去查明。”
叶新田今日在主持教育中心董事部会议后,召开记者会如是指出。出席者包括义务秘书邹寿汉、副义务秘书陈纹达、义务财政杨天德、执行董事吴治平等。
上月18日,教总、董总及独大入禀法庭,要求法庭对原任主席叶新田、公司秘书王珊美等共17人,裁决答辩人分别及共同居于不良企图,违反公司《章程与组织条例》第5及第14(b)条。
叶新田说,他们本月3日(周四)也接到这三机构的来函,除了提及申请人开始采取法律,目前官司等待审理,还作了另外3项控诉。
针对三机构指责董事部召开今天的会议,没发函给所有董事,叶新田否认此事。他说根据董事部记录,确实是发给所有董事,但不包括临时呈上的代表名单。
“这些名单代表,既没经过董事部的讨论与同意,也没获得公司秘书向公司注册委员会呈交表格49,因此不能自称是董事。”
他说,对于新任董总主席拿督刘利民呈上董总5名代表人选,取代他、原任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的代表资格,董事部以相同理由,即没经过讨论与同意、公司秘书没给公司注册委员会,所以新代表人选没有法定地位。
关于指责邹寿汉不再是教育中心义务秘书,没有权力发函召开会议,叶新田回应,他与董总挑战派的官司仍在审理,没有法庭谕令表明他与邹寿汉不再是董总主席与署理主席,因此,刘利民不能自作法官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