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民政党全国副主席拿督刘华才促请总检察署针对撤销国家养牛公司(NFC Corp)执行主席莫哈末沙烈失信等4项控状,做出解释。
他说,国家养牛公司案件是一项备受注目的案件,而且此案涉及政府公帑,总检察署必须对撤销控状的决定,做出清楚交待。
“我们了解提控与撤销控状是总检察署的权力,但就这起备受注目的案件而言,总检察署必须解释撤销控状的原因,不能在没给予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说撤销,就撤销。”
打击司法公信力
“如此一来不但打击国家司法公信力,同时也会使有心人借此大作文章。”
刘华才今日发出的文告中指出,国家养牛公司案件在当年可说是闹得满城风雨,而人民在媒体的广泛报导下,都此案的进展非常关注,如今总检察署在没有给予任何解释及理由的情况下,撤销控状,实在叫人民难以信服。
他也质问,莫哈末沙烈曾经入禀高庭及上诉庭,要求撤销他所面对的4项控状,但结果都是遭到法庭驳回,而如今总检察署为何凭著一封告白书,就决定撤销其控状。
他促请总检察长丹里斯阿班迪能够尽快针对这项决定,向人民做出解释,以此事免引起更多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