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4名穆斯林较早前入禀法庭力阻伊斯兰党在国会提呈伊刑法,而伊党主席哈迪阿旺稍后申请撤销该案。吉隆坡高庭今日以该案件因该以司法审核的形式提呈为由,驳回4名穆斯林的有关申请。
4名穆斯林是在6月初入禀法庭,指伊斯兰党试图以个人动议方式寻求落实伊刑法之事违反宪法。该案今在吉隆坡上诉及特别权力高庭进行,法官阿斯玛比针对4名穆斯林的禁令准令及哈迪阿旺的撤销申请,做出裁决。
根据《哈拉卡》报导,伊党总秘书兼哈迪代表律师达基尤丁说,法官是基于4名穆斯林是以原诉传票(originating summons)入禀法庭为由,拒绝让他们取得禁令,并指该案应以司法审核形式入禀。
他也表示,由于认为4名穆斯林的有关申请不成立,法官于是批准哈迪阿旺撤销有关案件的申请。
他说,“主席于是可以重新将有关法案提呈国会。”
他补充说,法官也允许此案在无需缴交堂费的情况下,撤销案件。
当举国认为落实伊刑法必须取得国会2/3同意修宪之际,伊党主席哈迪阿旺于今年3月19日在国会,以私人法案动议要求扩大伊斯兰法庭权限,寻求在丹州落实伊刑法。
4名穆斯林曼梳沙亚、阿兹拉阿兹、哈斯比马布特拉,以及哈兹瓦尼则在6月4日入禀法庭申请禁令,阻止伊党在国会提呈《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权限)法令》修正案。
他们分别把哈迪阿旺、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班迪卡、副议长拿督依斯迈及拿督斯里罗纳建迪、国会秘书罗斯米韩查列为第一至第五答辩人。
他们基于伊刑法私人法案违宪与滥用立法程序,以及妇女权益、非穆斯林及真正的伊斯兰公正原则将受影响,而要求法庭阻止国会辩论伊刑法修正案和通过私人法案的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