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旅游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宣布,政府已把拥有百年历史的吉隆坡十五碑的“维韦卡南达修道院”(Vivekananda Ashram)列为文化遗产。
纳兹里指出,今年7月15日,文物组理事长已决定在2005年国家文化遗产法令31条文下,把该修道院列为文化遗产。
他表示,将宪报颁布“维韦卡南达修道院”为文化遗产地,这是政府的最终决定,这也意味该院管理层,不能在该片土地展开任何形式的发展或工程。
他说,尽管该修道院业主反对遗产申请,但该部经过考虑后,最后决定驳回有关上诉,这也表示该修道院仍是文化古迹。
不可通过法庭上诉
“这已是最终决定,也不可再通过法庭上诉。”
他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中,回答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的提问时说,如是指出。
古拉要求旅游及文化部说明,吉隆坡十五碑的“维韦卡南达修道院”是否已被列为文化遗产,以及是否会考虑把其他州属的古老建筑列为文化遗产。
“至于业主是否要寻求私人界的协助,胥视业主的决定。”
纳兹里披露,截至年10月5日,全国共有45个建筑被列为国家遗产,至于在2005年国家文化遗产法令下被列为文化遗产的建筑则有109个。
维韦卡南达修道院是个拥有百年历史建筑,早前其信托人基于面对财务问题,而将修道院的0.4公顷地段出售予发展商,兴建27层高商务公寓,但此举遭到许多维护古迹的人士和兴都教非政府组织的反对。
隶属旅游及文化部的国家遗产局曾在2005年主动要求将该修道院列宪为文化遗产,但业主致函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