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跳表德士司机行动组织主席安曼兰坚表示,UBER等智能手机招车服务软体,违反我国法令,泛滥的不合法德士更影响注册德士司机生计,因此呼吁政府立法管制,以免情况继续恶化。
安曼兰坚说,,UBER使用自己的私家车充当德士,并未向陆路交通局登记,司机也没有当局发出的司机卡,也没有公共交通服务执照(PSV),同时车险也不涵盖付费乘客。
他指出,这违反《2010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6条文(用私家车载送付费乘客)、第41条文(违反条件)、第80条文(无照载客),以及《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条(没有公共交通车辆执照)。
他说,该会已在2月13日向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SKMM)投报,要求当局阻止UBER继续活动,惟该会回复是,当局必须遵守国际法及不管制网络的原则。
影响德士司机生计
安曼兰坚是于今早代表旗下25个德士协会及约3万名会员,到国会呈交备忘录时,如此表示。有关备忘录是由伊斯兰党沙阿南区国会议员卡立沙末接领。
此外,安曼兰坚也指出,英文报章《太阳报》在2014年8月14日就报导UBER非法之事,但根据陆路交通委员会(SPAD)主席丹斯里赛哈密的书面回复,我国迄今没有任何法令管制UBER、Grabcar及Blacklane等软体。
卡立沙末较后在国会走廊召开记者会时指出,政府在私家车充当德士事件上,态度前后矛盾,过去是反对,现在却又允许他们这么做。
“注册德士需要缴付执照费及注册费,费用较高,但私家车不需要,此举将影响德士司机生计。”
他指出,政府若允许私家车充当德士载送乘客,由于无法得知德士身份,这对乘客来说,也相当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