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13日讯)消费税制度规定,独中一年内可豁免4次筹款活动的消费税,第5次筹款所得的总数须征消费税。
砂州独中董联会主席天猛公刘利民受询时表示,如此将影响独中每年的筹款活动。
砂州独中每年办不同项目筹募办学经费的活动,如义走、义卖、宴席等等。
刘利民说,独中教育虽然不在官方教育主流里,长期以来,独中学校一样为国家培育人才,在各领域里服务民众与政府。
“办独中教育非盈利目的,全以维謢母语教育为目标,因此,我们办华文母语教育的,长期以来为独中学向政府争取免征税。”
他表示,在独中教育这板块里,政府应该豁免更多消费税。
刘利民也是黄乃裳中学董事长,他说,如果要捐助独中教育还要负责消费税的话,这肯定会影响独中将来的筹款活动的推展。
他表示,虽然砂州政府拨款予州内14间独中,而非政府教育主干内的独中教育是无享官方在软、硬体设施方面的资助。
根据消费税制度,筹款涉及货物交易如宴席、义卖产品等,这需被征消费税。如果所售买的商品是免消费税的货品,则可免被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