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12日讯)董总秘书长傅振荃宣布董总将在6月2日召开特别会员大会,有关特大会议通知函件也于今日发给全国13州的董总会员代表。
傅派也就召开这项特大事宜,于5月8日呈报给社团注册局。
602特大的5项议程,分别是推选会议主持人、通过及接纳对董总主席叶新田投不信任票、通过和接纳对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投不信任票、通过和接纳解散现有第29届董总中央委员会,以及通过和解散重选第29届董总中委州,以及重组第29届董总中央委员会及常务委员会。
傅振荃表示,5州董联会,即柔佛、马六甲、吉兰丹、吉打和玻璃市董联会,在4月28日联署致函董总主席叶新田要求特大,信函呈交至今超过一星期,叶新田再度漠视会员要求,始终不发函通知召开特大。
“本身因此行使秘书长权利,向13州董总会员代表发函,通知于6月2日召开特别会员大会。”
他指出,根据董总章程第6.2.2,主席在接到至少5个会员联名提出相关理由和议程,要求在30天内召开特大”,要求主席在7天内发函召开特别代表大会。
注册局没反对
傅振荃今日在记者会上指出,他们也于5月8日中午,向社团注册局官员呈报6月2日召开特大的事宜,当时该局官员回应指需要5天的时间研究,若5天后没有做出任何反建议,就代表接受以秘书长身份召开特大。
“我们当时是要求社团注册局在2天内给予回应,但是他们说2天太短,需要5天。若5天内没有提出反建议,就代表他们认同董总秘书长可召开特大。”
他说,他们是引用章程第5A.4.1项召开会议,即秘书长有权发函通知召开特大,大会当天将推举会议主持人。根据董总章程5A.4.1,秘书长赋权策划、推动会务及掌管本会及张光本会一切文件,包括会员册。
询及傅派在本月14日要求高庭对法庭在3月20日的判决,清楚指明是要董总中委的原班人马参与纳入解散及重选常委会议案的会议的案件,傅振荃表示,这是为了要推翻叶新田续后的所有动作,包括撤除和委任常委或中委,以及召开的4次非法会议。
“惟现在重点,将放在602特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