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内政部副部长拿督旺朱乃迪指出,目前政府无意重新检讨对犯人,尤其是儿童执行的鞭刑刑罚,因这项刑罚仍符合时宜。
他指出,监狱当局有特定程序向男性、女性以及儿童执行鞭刑。向儿童执行的鞭刑有别于成年人,如使用小藤鞭鞭笞儿童。
他说:“目前,我们并没有进行相关改善鞭刑系统的研究,根据我们对妇女、儿童及成年的研究,现有(制度)已非常恰当。”
旺朱乃迪在国会上议院回答凯利亚上议员的附加提问时,如是指出。凯利亚询问,政府是否具备意愿检讨对儿童或者青少年囚犯执行的鞭刑。
旺朱乃迪指出,被控抵触死刑罪名的青少年不会判处“死刑”,反之会被监禁。
他说,3个“审核程序”机制可决定有关罪成青少年,是否继续被监禁还是被获释,即是法官访客机构(Lembaga Hakim Pelawat)、监狱局以及囚犯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