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2日讯)联邦法院在印裔妇女英迪拉与改教成穆斯林的前夫莫哈末里端争抚养权一案中,发出准令予英迪拉,以挑战上诉庭批准全国警察总长有权拒绝执行高庭庭令的裁决。
去年12月17日,上诉庭三司以2票对1票裁定,批准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的申请,而宣判卡立有权拒绝执行怡保高庭的庭令;即逮捕英迪拉改教前夫莫哈末里端,以及归还孩子给英迪拉。
英迪拉的代表律师古拉表示,联邦法院是今早批准英迪拉的准令申请,他希望法院会派出七司来聆审此案。
“我们非常高兴的是,联邦法院允许很重要的一个法律要点得到充分的辩论。我们希望能得到七司会审此案。”
阿斯顿也是英迪拉的代表律师,他也说,聆审涉及了高风险,因为最后若没得成功得到训令要求警方履行义务,就必须接受英迪拉永远不能再见到她幼女的事实。
英迪拉告诉媒体,幼女离开她身边时还不到1岁,而本月8日幼女庆祝7岁生日。她说,她至今无法和幼女说话,只能发短信到前夫的手机。
这项涉及因改教而引起的孩子抚养权案在2009年发生,英迪拉与前夫在办理离婚手续期间,丈夫擅自取走3名孩子的报生纸,并只用一天的时间从伊斯兰法庭取得单方面庭令,将孩子改信伊斯兰教和取得他们的抚养权。
英迪拉因此入禀怡保民事法庭,起诉霹雳州改教主簿官、霹雳州宗教局总监、州和中央政府以及其前夫。
怡保高庭于2009年4月24日作出裁决,英迪拉可重新取得3名孩子的抚养权,但前夫不愿服从庭令及不愿交出当时年仅11个月大的幼女。
英迪拉也于去年6月入禀一项司法检讨申请,以强制性要求警总长逮捕其前夫并归还幼女。去年9月,高庭法官李瑞生接纳申请,并发出庭令训令警总长进行逮捕。但总检察署却在上诉庭取得单方面暂缓执行怡保高庭的庭令。
去年12月17日,上诉庭三司以拿督阿都阿兹为首,他在判决中说,这是一宗私人纠纷,警总长有权拒绝执行怡保高庭的庭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