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首相署部长南希苏克丽重申,《联邦宪法》已经赋予沙巴及砂拉越更多的自主权。
她说,联邦政府绝对不能未经沙巴或砂拉越州元首的同意之下,修改两州在联邦宪法法所享有的自主与特殊权益。
南希苏克丽日期在国会上议院,回答沙巴国阵上议员拿督陈树平的口头问题时,如此指出。
身兼自民党署理主席的拿督陈树平上议员,是在国会询问首相,政府是否准备考虑沙巴多名领袖及人民提出,沙巴及砂拉越两州,应享更多自主权的要求。
合约清楚阐明义务
南希苏克丽说,1963年7月9日签署的马来西亚合约,清楚的阐明了双方的义务,采取立法、行政和其他措施,保障和保护沙巴和砂拉越人民的利益。
“这包括了土地权力、沙巴及砂拉越人民在民事服务、奖学金、教育及训练、执照商业执照、大学及高等学府的学额固打等。”她说,联邦宪法内所赋予沙巴及砂拉越的条款,亦为两州提供了更多的自主权,而联邦政府绝对不能未经沙巴或砂拉越州元首的同意之下,修改两州在联邦宪法法所享有的自主与特殊权益。
“这包括沙巴及砂拉越人民的公民权、沙巴及砂拉越高等法庭的权力、沙巴及砂拉越的法律机构、宗教、沙巴及砂拉越两州所使用的语言及两州的州议会成员人数。”
她重申,现有获联邦宪法所保护的制度,已经确保国家迈向正确的方向繁荣发展,尤其是大马由多元民族所组成,与其他国家的国情不同。
她说,联邦政府重未忽略沙巴及砂拉越的发展,并且致力的推行沙巴及砂拉越两州各领域的发展,就有如西马的其他州属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