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拿汀巴杜卡周美芬指出,近期流传的“小孩唱讽刺消费税歌曲短片”事件不应发生,因父母不应该“利用”孩子,来发泄不满消费税的情绪。
她说,有一小撮的家长,把孩子当作表达本身感受的工具。孩子并不明白消费税,因此教小孩唱讽刺消费税歌曲之事根本不应该发生。周美芬今日在国会上议院回答苏海米上议员的附加提问时,如是指出。
指等同虐待孩子
苏海米指,他本身对孩子唱消费税歌曲感到震惊,并认为这等同在虐待孩子。
另一方面,周美芬指出,根据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第31(2)条文,父母因迫害孩子,导致孩子的身体、情绪受伤,或者是遭到性侵害,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者是监禁不超过10年,或是两者兼施。
“政府已通过采取数项措施,让父母及监护人深入了解,违反该法令条款及指南,会面临什么风险,包括了解可对疏忽照顾孩子的父母,所采取的对付行动。当时的措施包括展开宣导活动及制定相关政策等。”
周美芬回答拿汀拉希玛上议员的提问时,如是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