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大马大道局解释,南北大道及第二联邦大道(FHR2)延长收费合约,目的是让公路使用者能享受偏低的过路费。
该局发文告说,根据特许经营合约的内容,南北大道公司原本应该征收2令吉40仙的过路费,但是目前只收取1令吉10仙。
“除此之外,这个路段的涨幅也偏低,因根据合约,南北大道公司每隔3年,有权要求让收费增加10%,但是目前只涨了5%”
大道局是针对本地网络媒体《Malaysian Digest》的报导,做出回应。
较早前,《当今雪州》报导,公正党峇都知甲州议员罗兹雅斥责,联邦大道在缺乏合理理由下,延长大道合约20年,一度掀起各报媒体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