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马青认为,目前国内法律修改趋向有违《联邦宪法》和民主人权原则的方向,这是令人担忧的趋势,因为法律修改应符合宪法和民主精神
马青法律局主任吴健南以早前伊斯兰党吉兰丹州政府所通过的丹州伊刑事法典(二)修订案为例说,从民主自由的角度而言,虽然伊党可权捍卫伊斯兰神权国目标;问题是,该党若欲达致本身所号称的神圣目标,一切必需堂堂正正依循现有法治制度行事,不能投机取巧走法律漏洞。
他说:“遗憾的是,伊党可能考虑到没有把握取得国会2/3支持修宪,甘冒违宪风险也不惜走捷径在州议会通过《丹州伊刑法典(二)修正案》和在国会提呈私人法案修改《伊斯兰法庭法》,一厢情愿以为只要获得议会的获得简单多数就能得偿所愿改变既有的国内刑事制度和世俗国体。”
吴健南今日发文告说,马青法律局也对内政部最近所提呈的一系列反恐相关法案表示关注,认为该法案表面上主要针对威胁性逐渐抬头的恐怖组织ISIL。
他说:“但实则上却进一步压缩国民的个人民主人权和自由,破坏三权分立机制的监督与平衡功能。不管当局把延扣的权利交给由国家元首所委任的反恐局成员或防范罪案委员会,在三权分立原则底下,他们始终是执法单位的一环,难以获得有效监督。”
“虽然一些危害社会秩序的恐怖袭击必需动用紧急和不寻常的防范和制裁手段,但为要无限期扣留嫌犯?为何不敢经过法院的检验,剥夺民众通过司法寻求公义的权利,逃避社会和人民的监督?”
“在警方和其它执法单位的执法偏差和廉正问题没有获得普遍正视和改善的情况下,上述新反恐法令只会进一步加剧我国的滥权和贪污问题,使民众未获其利,先受其害。”
他认为,这将导致国内民主进程倒退到比内安法令时代还要不堪的局面,其中最鲜明的例子就是执法当局对《煽动法令》的滥用,包括日前一再通过不合理和粗糙的手段逮捕和扣留多位媒体工作者,威胁国内的言论和新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