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伊斯兰党副总秘书塔基尤丁指伊党曾在2011年向民联最高领导理事会汇报落实伊刑法事宜,民主行动党法律局主任哥宾星今日驳斥该说法指出,伊党不曾把即将提呈国州议会的伊刑法法案及个人法案,让民联最高理事会过目。
哥宾星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塔基尤丁只是在扭曲事实,“伊党从未把3月18日要提呈丹州议会的法案让民联最高领导理事会过目,他们也没有打算将要提呈国会的个人法案让该理事会过目。”
文告揭露,“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上月曾提出要过目该法案的要求,而伊党甚至拒绝有关要求。”
文告也指出,伊党首次谈及该伊刑法法案的时候,就是两周前的民联最高领导层会议;由于民联现在正谈论的是该法案,塔基尤丁不应该扭曲事实,将一般讨论拿来说嘴。
哥宾星在文告中重申,伊党不应该强行提呈该法案,否则该党就会被视为与民联友党立场相左,而任何一党若不愿依循三党共同纲领行动,最终会自行脱离该政治联盟。
“你不能说你遵守特定组织的目标,却做完全相反的事。如果是这样,你就会被视为与该组织宗旨相悖,最后就不再是该阻止的一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