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G25发言人拿督诺法丽达认为,伊斯兰党所要执意落实的伊斯兰刑事法不合理,当中的通奸罪行不接受科学医药证据,一旦落实伊刑法,恋童癖者可能蜂拥至吉兰丹犯罪。
她批评伊党要落实的伊斯兰刑事法中,要证明通奸罪性的证据,仍停留在12世纪。
“他们不接受科学医药的证据、脱氧核糖核酸证据或指纹,他们只接受由4名品德良好的男子,亲眼目睹整个行为经过为证据,这根本就是不合理!”
她批评伊党领袖懂得坐飞机和驾车,却不愿接受科学医药证据。诺法丽达坦承,尽管本身是一名穆斯林,但她不希望活在伊斯兰刑事法之下。
她今天在民主及经济事务研究中心所主办的一场论坛上,如是指出。她在论坛上受到一名出席者反驳,指她不能质疑上苍的法制。
诺法丽达也是前大马驻荷兰大使,她在回应该出席者时说,这是因为许多“甘榜学者”都强调伊斯兰刑事法是上苍的法律,人类不能质疑。
“不过,许多开明的穆斯林学者指出,要落实伊斯兰刑事法,必须先符合多个条件,我们必须先有一个公平的社会,贫富之间的差距不大,不过,现在就算是马来人之间,也存在贫富悬殊的问题。”
她强调,伊斯兰执意要落实伊斯兰刑事法,将对马来人以及穆斯林带来“极大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