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7日讯)槟州政府入禀法庭申请司法检讨,挑战内政部长宣判槟志愿巡逻队(PPS)非法的决定,并将内政部长、全国警察总长及大马联邦政府列为第一至第三答辩人。
在该案件上,槟州政府是由槟志愿巡逻队主席兼槟州行政议员彭文宝代表提出司法检讨,代表律师是汤美汤姆斯、拿督安美嘉、哥宾星及拿督玛力英迪亚斯。
槟州首长林冠英、槟第二副首长拉玛沙米、槟行政议员林峰成、佳日星、拿督阿都玛烈、国会议员黄伟益、州议员黄汉伟、杨顺兴、郑来兴、雷尔等,一早抵达槟州高庭,给予彭文宝支持。
林冠英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次的司法检讨,主要是为了替槟志愿巡逻队9002名被冠上不实指责、被指非法的队员讨回一个公道。
避免成政治牺牲者
他说,该巡逻队成为国阵中央政府的政治牺牲者,被种种假消息缠身,甚至还有人指槟志愿巡逻队是流氓等,令巡逻队形象受损,对队员不公。
“槟州政府提出司法检讨,是为了挽回槟志愿巡逻队的尊严及公道,以免他们继续成为政治牺牲者。”
要求交高庭审理
根据槟州政府提出的司法检讨,第一,要求声明槟志愿巡逻队是在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下合法成立;第二,要求声明槟志愿巡逻队并非在1965年社团法令下成立;第三,要求发出准令,将此事件交给高庭审理,以裁决内政部长在去年11月3日指槟志愿巡逻队非法的决定;第四,要求发出禁令,禁止答辩人或其官员或代理,进入槟志愿巡逻队的建筑物搜查、扣留队员或充公队员的资产;第五,要求归还队员的外套、用具、文件等任何含有或不含有槟志愿巡逻队标志或字眼的物件;第六,要求直到高庭有所宣判前,取消内政部长指槟志愿巡逻队非法的禁令。
该司法检讨,也向答辩人索偿,不过,并没指定赔偿数额。另外,也要求答辩人负责堂费。
在2013年,槟州政府也曾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恢复地方议会选举。不过,在2014年8月14日,联邦法院驳回州政府的申请。槟志愿巡逻队被指没注册,而被列为非法组织。警方也在2014年8月31日,在槟州国庆日游行庆典上,逮捕157名志愿巡逻队成员。
林冠英:交由法庭决定
槟州首长林冠英说,槟志愿巡逻队希望能像以往,进行社区警务工作,协助警方克制罪案,因为就连警方也曾说过,警民合作进行社区警务,是克制罪案最有效的方法。
事前没周详调查
他表示,内政部长是在逮捕及扣留157名志愿巡逻队队员的两个月后,才颁布槟志愿巡逻队是非法组织的禁令,并且事前并没经过周详调查。
他认为,内政部应该在颁布禁令后才展开逮捕行动,而不是相反。这种事后才产生想法的举动,有违自然公正程序。他交由法庭决定,是否允许展开司法检讨。
除此之外,林冠英也说,槟州政府迄今依然未接获内政部提呈有关“槟州志愿巡逻队纳入社区警务(CP)”的书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