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英国高等法院裁决大马富商丹斯里邱继炳需每月支付4万5000英镑(即24万6000令吉)的“临时赡养费”(Interim maintenance)予前妻潘斯里蔡秀萍。
承审的法院家事庭法官罗伯特批评蔡秀萍,要求离婚后每年享有13万5000英镑(73万9000令吉)旅行费用的要求不可理喻。
前马来西亚小姐蔡秀萍要求和邱继炳离婚后,获得每月8万5000英镑的临时赡养费每年高达560万令吉,其中包括每年13万5000英镑的旅行费。
“我不认为她有需要花上那么多钱。”
罗伯特认为,每月8万5000英镑临时赡养费的要求太过份,因此拒绝这项要求,并裁决邱继炳应该付每月4万5000英镑。
临时赡养费是指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法庭所颁下的暂时性指令,在案件审理后,法庭再判定永久指令,以取代该暂时性指令。
蔡秀萍是在2013年2月入禀英国法庭要求离婚,若成功离婚,她有机会分得邱继炳一半身家,估计高达5亿英镑(23亿8785万令吉)。邱继炳则在尔后入禀大马法庭申请离婚。
去年11月28日,高庭裁决蔡秀萍的居籍(domicile)属于马来西亚,因此大马法庭有权力审理她和邱继炳的离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