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今日在“警察问责公共论坛”时表示,皇委会在9年前,也就是2005年9月的报告,要求大马皇家警察强化其执法及管理,当中包括与论一直居高不下的治安问题、对皇家警察有贪污的印象、普遍让人不满意的纪律行为、渴望看到警方提供的服务取得进步。
他说,虽然该年度报告已详细呈上国会,然而遗憾的是迄今,警纪独委会仍然未付诸实行,相反地扣留犯持续命丧扣留营,犯罪率高企、贪污的印象及普遍对警方及个别警察的纪律及表现不满。
“皇委会的建议竟然不被政府采纳,相反了成立了一个非常失败的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
他说,人权监察组织的警方滥权报告指出,2005年至2012年,只有7%的警方投诉,最终获得上法庭裁决,超过一半的案件还没完成调查。
他指出,全国警总长去年说警方不会乐意成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因为建议中的独委会将待警察如二等公民,被指控贪污的警察将没有权力在独委会里捍卫自己。
他认为,若警方担心受到不公对待,那应要成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来捍卫自己,让警方在法律之下公开问责,没有特权对自己所犯的错自我审查。
他说,成立该独委会也可避免警方因为政治因素滥权。公众与社会需要警方的问责,因为太多没被公开的事,需要一个独立的机构,去对我国的执法机构展开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