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
一个人若犯了错,究竟要把他的行为归咎到什么程度,才算是找出根源,解决问题?
根据我的观察,在华人社会,大部分人会把问题直接归咎在家庭,觉得这个人“没家教”,才会导致这个人品性不佳,有辱家门;少部分则会认定与籍贯背景有关,认为特定籍贯的人有某种脾性与习惯,因此有些错误出现时,反而会有种“不奇怪,因为他是XX人”的宽容心态。
马来社会相对有趣。一旦出什么事,几乎所有人都不会把问题归咎在家庭教养因素,反而会把问题推给宗教。
尽管,大马穆斯林的确与他国不同,马来人注定从出生就要信奉伊斯兰教,毫无宗教选择自由,但只要犯错,许多人会从原本个人承担问题,无限上纲到宗教责任。这个咎责归属的过程非常粗糙,但大家似乎把它当成常态,并不认为这种判断结果不符合普世逻辑的思维。
没错,一名身穿马来传统服装的女表演者,在演出过程中脱掉上衣,身穿清凉装扮,作风的确大胆狂放,看似不太符合伊斯兰传统教义的规范。
但我看了视频,想找出她是否有侮辱伊斯兰教的言语。没有。至少在我看到的影片认知中,她并没有想侮辱宗教的动机。
那她的行为算是对伊斯兰教有挑衅意味吗?站在第三者角度来看,我觉得还好。与其说是想挑战宗教,倒不如说她是想推翻外界对传统女性的刻板印象,宣言女性自觉意识。虽然表演方式有点突兀,但扣除脱衣部分,其馀内容都没太破格。
更何况,这本来就是在Crackhouse喜剧俱乐部的脱口秀活动。顾名思义地,这家俱乐部就是以脱口秀为噱头,脱口秀的属性就是在特定场地表演,空间里的表演者和观众都会建立一些“潜在默契”。
非公开对外场合
如果有到过这类场所,就知道里头气氛相对一般餐厅轻松,表演者也会根据观众反应来测试笑话或实验性桥段,以作为正式舞台演出时的参考。因此,在里头的笑话尺度相对较大,这也是可以预想的事。
也就是说,这并非公开对外的场合,表演者也并没有口出狂言侮辱宗教,充其量就是行为举止不符合世人对伊斯兰女性的想像而已。
吊诡的是,这个争议其实原本可以避免,只因表演者的男友将她的视频放上去网络,打破了原本“封闭空间”的游戏规则,当原本隐匿表演环境变成毫无界限的网络平台后,脱口秀的“表演空间共识”是否还能延续,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对我来说,表演反差大并不意味就是犯法。若真要追究这名女表演者的过错,充其量是可追寻她的受教育脉络与家庭养成背景,这才造成她相对马来女性来得开放狂野的原因。若要用警察援引的挑起宗教间敌意罪名来调查,反而让宗教承担莫名的罪行。
但凡宗教,最终目的都希望以接纳世人及宽容为主,而非狭隘地对每个人进行刻板的定义。若你熟读各种经典,就会知道我的意思。
至于俱乐部是否要吊销,理由也一样。所有规矩都符合法律标准,但就是一个破格行为流放到网络上,让原本不属于封闭空间的人窥探另一种游戏规则,才打破同温层的舒服共处,进而引发争议。
这次事件,看起来像是透过宗教名义来对付表演者与俱乐部营运单位,实际上却仍是大马立国以来多来的沟通断层与传译失败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