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政策(NEP)是我国在1969年513事后出台,影响深远的政策。这个经济政策,也与国家文化政策及英校国语化政策同步执行。可以说,这是马来经济、文化与语文民族主义高涨的表现。这个全面过度的高涨也带来了不少问题。
本来,在二次大战之后,由于英殖民政府在1946年出台的马来亚同盟(Malayan Union),政策剥夺了马来统治者主权及意图实践共同公民身份,即非马来人也与马来人享有同等的政治与公民权利的政策,而引发了广泛的马来政治民族主义的勃起,也据此产生了突出民族、宗教与国家口号的巫统诞生。
由于马来人广泛与激烈的反对,这个意图统一马来亚统治权的马来亚同盟,终而被马来亚联合邦协议取代,也据此定下了马来人特殊地位的制度安排。
扶持巫裔经济地位
只是,尽管有马来人特殊地位条款,并写进1957年的独立宪法,可因为这特殊地位也如印度,仅适用于公共部门,而不及于非公共的民间与私人部门,故它在拉近马来人与非马来人社会经济差距方面,没能在1957-1970期间,满足马来人特别是新兴中产马来人的欲求,而引起不满。
敦拉萨便认为,513事件的根源在马来人与非马来人的社经地位没如预期中实现,故成了种族冲突的根源。这是否513事件的导火根源,则见仁见智。
历史地看,在1965与1968举办的土著经济大会中,马来工商与中产阶级也的确在这两次大会中提出了加速改善土著经济地位的提案。政府也在1970年前出台了不少加速扶持马来人社经地位的政策,如除了1950年代的乡村及工业发展局(RIDA)、联邦农产品行销局(FAMA)、联邦土地发展局等;在1960年代,也设立了更多机构,如1965年的人民信托局(MARA)与土著银行、各州的经济发展局、联邦土地整合与复兴局(FELCRA)、农业银行等。
从这些多样的机构设立来看,当时的联盟政府,即后来的国阵,并没有太过忽略马来人的发展需要;只是,由于各种复杂因素,马来工商与中产阶级并不满足于这些旨在扶持土著(实为西马的马来人,而非东马土著,特别是非穆斯林土著)的措施。至于这是否导致513事件的根源则颇有争议。
强制政策抑制发展
不管怎么说,有政治权力便有发言权与决策权。掌控了政权的巫统,最终还是出台了表面理由旨在不论出身地消灭贫穷与重组社会的NEP。从实践中看,不论出身、种族、宗教地消灭贫穷并非重点,重点是在重组社会,而重组社会的中心则在于重组上市公司的股权,也就是要把土著在1970年上市公司(约262家,总市值约50多亿令吉)中所占的股权从2.4%剧升到1990年30%。
在1970年,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个别是:外资63.3%,代表土著的2.4%(土著个人1.6%,土著代理人机构0.8%)与其他大马人34.3%。NEP目标则是:1990年实现土著30%,外资30%与非土著大马人40%。
从实践来看,重点便在于股权重分配,而实现的手段则是强求外资与非土著企业把30%股权让出给土著,以便形成土著商业社群。这样以种族取向的公共政策,难免会引发一定程度的紧张,特别是在1975-1985年期间,事缘在1975年,政府出台《工业协调法令》强制资金10万令吉及雇用25人或以上的公司,得让出股权与雇用一定比例的土著。
这个严格的强制政策虽略有调整,可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非土著的发展与致成非土著资本的出走如郭鹤年便是一实例。其后果之一便是抑制大马的发展潜能,也使大马失去加速发展与产业升级的良机。
在1971年后,政府设立许多公共企业,以实现重组社会目标。在1957年,大马只有约10家公共企业,到了1985年已上升到约1000家,其中大多数亏损累累,也使政府公共债务从1960年代的约40%逐步上升到1986年的约103%;这逼得政府不得不改变政策,如转向搞民营化。
大马式的民营化也是种私“盈”化政策,因为公共政策的目的是为了打造土著工商业社群,故私营化便为许多朋党开了财路,而且1972年还出台了官方机密法令,用这法令来使人噤声,其后果自可以想像──政官商铁三角形成。这个铁三角便是个用权力谋私的分配联盟,美其名为大马大宝号。
笼罩不劳而获风气
今天大马政风、商风、官风、司法之风、民风、警风之败坏与NEP,特别是1980年代大搞私盈化有著因果关系。它不但鼓励了不劳而获,坐享其成的以权谋私,也加剧了经商成本与人民的生活成本,更阻碍了产业升级。
这些美其名为公私伙伴(PPP)的操作加剧了快速致富的不良心态,如不少人买股又快脱售,然后又再申请30%的公司股权,让非土著企业烦不胜烦,也使得NEP“不许成功”,因为它是即得利益者赚快钱致富的便利手段,若成功了寻租者便失去了财路。这就是把重点放在股权重分配上的失策之处。
若一开始便把重点放在培养人民的能力方面,成果就完全不同。政府的责任应是使人人有业可就,进而加速社会流动力与更上层楼,不但个人有体面就业机会,政府也会因产业升级,税收增加而更有能力实现其应有职责。可惜大马的NEP一开始便把重点放在股权分配,而不非全民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实用智识与技能的培养。
放眼东亚国家,如日本、韩国、新加坡或经济体如台湾,应是把重点放在教育兴国科技立国,以人才培养与产业升级为终极目标,这才能实现国富民强,可大马一开始就误入歧途把扶持暴发户土著视为重点,也使这些暴发户土著成了监守自盗的害群之马,这是大马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