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为一家公司董事,在过去两个星期,我被派到新加坡的欧洲工商管理学院(INSEAD)上了8天与财务相关的课程,希望从中让我能更有效的扮演董事角色,最终为公司增值。这过程中,每一天我都提醒自己,上课时要全神贯注,并有纪律的在晚上完成作业及阅读。
但与以前上学时的情况比较,这差别是极大的:首先,学生懈怠并不会受到惩罚(但缺席者将不获证书),同时欧洲工商管理学院的书桌下面,并不会发现任何粘著犹如钟乳石般咀嚼过的口香糖。
但是最大的区别,是知识传播的目的:企业的培训是要加强参与者在工作上的相关能力,而中学或大专的教育,则是为了培养学生面对未来成人生活做准备。
在出席于柔佛举行的东南亚马尔波罗(Marlborough)学院校友聚会时,也提醒了我这一点。马尔波罗学院在我国也有分校。
虽然当晚聚会的出席者当中,没有是跟我同时期的,但是我们依然有许多记忆可以共享,这包括学校里的人、地方和事务─老师、教室、体育场、饭厅、非自愿的清晨跑步、偷溜去当地中国餐馆买外卖,这一切足以产生强烈认同感。
国家原则纳入宪法
同样的,国家的首要目标就是要在不曾相识的人民之间,打造出效忠和认同感。这就是为何,我们需要国旗和国歌的存在,但更重要的是,一个国家的根本,通常是其宪法,它可以带领公民一起共处,共同建立起一个所有成员,可以为更美好的未来,一起奋斗的社会。
近来,批评者可以幸灾乐祸嘲笑西方展现出的混乱和分裂:从美国总统竞选、到英国脱欧之后,以及欧洲的一些即将到来的选举,可能看到更多分裂主义的领袖从中崛起。
在法国、德国和荷兰,对宪法及身份认同,已经成为了社会的议论。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美国选出的新总统特朗普,这个政治结果如何影响世界其他地区。我们的外交─从最近加强与中国和沙地阿拉伯的双边关系,或是在处理与朝鲜之间的关系时─也必须考虑到这一点。
虽然一些人希望从他人的失败中获得优越感,但我国一些民间组织,也在努力采取行动,通过一连串的计划和活动,如对话会、志愿服务、慈善工作、青年活动等,加强团结,防止我国社会种族化。
最近有人提出了新颖的建议:将《国家原则》(Rukun Negara)纳入联邦宪法列为序言。许多国家都有宪法序言,清楚阐明其存在的理由,马来西亚也可效法,并从中受益。然而,除了《国家原则》也可考虑从不同的文献,选取一些摘要,如第一任首相的马来亚联邦独立或马来西亚成立宣言,或第一任国家元首为首届国会开幕时的演讲。
对于这项建议的批评,有来自宗教的角度:有些人认为第一个原则(信仰上苍)是对无神论者的歧视,另一些人则认为,这会挑战穆斯林和马来人的权利。
培养共享认知
正如我们现有的宪法一样,首先须全面及整体的去了解当年拟定、批准和颁布《国家原则》的人之动机:当年参与国家谘询理事会者、第二首相和第四任国家元首,他们的意图显然是要促进国民的团结。
当然,对联邦宪法的任何修正都需要得到国会议员的通过。但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学校需要给年轻的马来西亚人,培养他们拥有共享认知,尤其在长大成人后。对于已经陷入种族化心态的成年人,没有什么强化课程是可帮助消解他们心中的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