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刚通过的《2012年证据法令》,可以用来对付以匿名方式在网络上撰写或发表不负责任言论的网民。笔者认为,这项法令来得正合时宜,绝对有助于遏制当今猖獗的网络暴行。
网络暴民,这是一个在近几年来才兴起的词汇,主要是指那些在网上不分青红皂白胡乱开骂的网民。有者只是进行低级的人身攻击,有者则是发表不实言论,构成毁谤,最为恶劣的还是在网上公开煽动种族和宗教情绪的网民。
网络暴行之所以盛行,全拜社交网络的方便所赐,尤其是面子书。通过面子书,那些网络暴民并不需要以真面目见人,分分钟可以开几十个分身户口,在网上尽是发表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而且流通率还是超快的,瞬间即能传遍全国。
网络暴民都是本著一种侥幸的心态:只要以匿名的方式进行,就算有关当局可以找到其藏身之处,也一样奈何不了他们。之前或许如此,但在《2012年证据法令》通过过后,这种心态就已经再也要不得了。不管你是用真名,还是匿名,只要在网上发表触犯法律的言论,有关当局就绝对能绳之以法,而且当今科技昌明,也不用妄想有关当局没有办法找到始作俑者的确实位置。
纵观我国当今的政局乱象丛生,社交网络普遍上已经彻底被滥用为朝野政党的文宣战场。许多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的网络枪手,日以继夜地在网上不断轰炸敌对政党。如果其内容是有真凭实据的话,那倒还是可取的;但如果尽是人身攻击和不实言论,甚至是公开煽动,那就有误导之嫌了,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如今这项证据法令,料想定能让网络暴民们今后投鼠忌器,从而达致遏制网络暴行的效果。
不过话说回来,有需求才有供应,网络暴行之所以能够如此猖獗,也要拜网民的民智未开所赐。就是因为网民无法理性过滤网络暴民的不实言论,网络暴民才可以得逞将谣言散开。如果网民的民智始终未能得到提升,就算是证据法令,也无法从此制止网民之间的以讹传讹。
笔者认为,身为一名理性的网民,每当面对网络讯息的时候,就应该时刻抱存怀疑的心态,仔细查证其出处和确定其真实性后,才来选择相信和考虑传播此讯息。正所谓“谣言止于智者”,一旦沦为散播谣言的人,如果遭到法律对付的话,可不是简单一句“不知者无罪”就能轻易开脱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