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卡巴星是当前国阵最爱消费的人物,马华众人“忽然敬佩”起卡巴大叔的敢怒敢言,巫统也借机大肆批判他,顺道嘲讽伊斯兰党出卖宗旨。这就是本国政治最可爱也是最悲哀之处,没人发现问题所在,各自表述,各自恐慌和嬉笑怒骂。
马华打的“伊斯兰牌”颇有华人市场,初期的禁酒禁毒等课题相信已不再管用,姑且强打伊斯兰刑事法,毕竟是伊党最后底线,无论马来穆斯林或非穆斯林,都格外关注伊党是否还坚持宗教刑事法。
其实,伊党走出原教旨思维对哪方都有利,308的“全民伊斯兰党”更是获得不少非穆斯林的支持,再加上伊党逐步转型,旧宗教保守势力已不敌改革派迅速崛起。而巫统最感到威胁的,便是这群优秀又识时务的新改革势力。
无论如何,最终的输家必是马华。马华最后的杀手锏仅剩下“神权伊斯兰国”,若是回到80、90年代,行动党铁定输到脱裤,但时过境迁,莫说“神权”,“伊斯兰国”这一套还管用否,则见仁见智。卡巴星是行动党的反对声,伊党自然也有一批保守派呛声,说是同床异梦倒未必,毕竟伊党内也确实存有反对声。反倒是巫统拚命玩弄伊斯兰课题和欲实行宗教刑事法时,马华是否也认为仅“个人说法”,不代表国阵立场?真的如此吗?
前首相马哈迪就不这么认为了,老马仍为2001年9月29日民政大会上宣布大马为“伊斯兰国”而感到自豪,他也不否定宗教刑事法,只反对“伊党诠释”的版本。原来巫统反对的仅是“伊党诠释”的“伊斯兰国”与“刑事法”,不代表巫统不反对。
众所周知,《可兰经》内确实存在刑事法,但通不通过,仍要按照时代背景、国情和人民反应而论,最起码也得通过修宪,不可儿戏。纵观当今不少伊斯兰政党执政的国家,无一认同落实宗教刑事法,更何况是多元族群与宗教共荣的大马?
伊党主席哈迪阿旺再次强调认同民联共同议程,大力推行其新纲领:福利国政策。在不扬弃和不违背伊斯兰斗争的情形下,伊党之转型是可能的,宁沉陷在“伊斯兰国”的伪课题打绕,还不如干些更实际的事,譬如施政和惠民政策。
由此可见,“伊斯兰国”争论已告一段落,至于伊斯兰刑事法问题,没人能真正定论,不是巫统或伊党,亦非国阵或民联,最终的裁决者是本国广大穆斯林群体。马华再怎样恐吓华社也无济于事,正如泰国以“国家、佛教、皇帝”来界定国体般,勿忘本国在长期的政治化界定下,“马来人、伊斯兰教、马来王室”已约定俗成,马来穆斯林的定向才是主要关键与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