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宽柔董事部,赶在70位会员联署要求召开特大截止日期最后一天,入禀法庭要求裁决特大议题是否合法?由于事前毫无征兆,一时在新山华社掀起千重巨浪,许多人纷纷询问:为何要把特大闹上法庭?
宽柔特大为何闹上法庭?70人联署召开特大的议题有争议吗?
特大议题为:1)马上取消已执行3年的新会员申请冻结限制令;2)限制董事会在任何单一资本项目的支出金额高于100万令吉;3)董事会选举须由会员亲临会员大会以秘密投票方式进行;4)以会员人数不设限取代原本1000人名额上限的限制。
其中最受人非议的第一条,已在6月11日常年会员大会前两天,董事部主动撤销,所以目前接受新会员入会申请。第二条议案对拥有过亿资产的宽柔而言,可起防止董事滥权之弊,相比之下,有过亿资产的新山中华公会也有20万支出限制。
诉讼或没完没了
第三议案更是民主制度预防幽灵选民的必备手段,一般董事改选都需经会员大会选出才符合民主正常程序。
第四提案针对1000人会员上限名额,对宽柔属于新山全体华社共有资产而言,1000人上限可能会受操控,打破1000人会员名额限制,就可以有效防止利益集团只接纳“自己人”入会。
当然,任何人都有权利透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利益,但法律诉讼应该是最后万不得已的手段,而董事以个人支付法律费用,是否意味采取法律途径只是董事部一小撮人的意见?
以新山百年历史传统,华社组织面对不同意见,都是秉持一山一校一庙精神妥善解决,董事部把特大带上法庭,没有让人看到维护独中华文教育精神,反而可能让宽中步上董总没完没了的法律诉讼恶斗险境,这绝非华社所乐见,期望宽柔董事部悬崖勒马,让华社事华社自己解决,宽柔章程既然是由会员大会草拟通过,特大争议就交由会员大会以选票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