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相署部长查米尔3月27日在国会要求伊斯兰党提呈私人法案,寻求允许吉兰丹州推行伊斯兰刑事法以来,马来西亚被旧论述以及旧的政治动员模式绑架,不禁令人担忧:马来西亚2.0会否就此胎死腹中?
先说明我的立场:伊斯兰刑事法根本不应该出现或骑劫政治议事日程,而忽视了诸如消费税、罪案猖獗、通货膨胀等重大议题。与此同时,它也绝非马来西亚2.0所要追寻的新政治。然而,伊刑法的论争背后,到底是怎样的政治操作呢?
在旧的马来西亚的政党系谱中,巫统和伊斯兰党代表马来人,马华公会和民主行动党则代表华人。自查米尔的宣布以来,马来文主流媒体尽是排山倒海支持伊斯兰法的报道,而中文报章则充斥著反对伊斯兰法的新闻。
在旧的马来西亚的人头政治当中,穆斯林国会议员一定会支持伊斯兰法,非穆斯林国会议员反对伊斯兰法。马来文主流媒体在计算多少名议员支持伊斯兰刑事法,中文媒体则在计算多少名议员反对伊斯兰法。
我在伊斯兰党党报《哈拉卡》的每周专栏写了题为《Hudud:Politik Siapa Lebih Jantan?》(伊斯兰法:谁比较“男子汉”的政治?或者粗俗一点的翻译“谁比较有种”)的文章。
我认为,在伊斯兰法的论述当中,伊斯兰党的保守派在党内告诉开明派:你们“没有种”,随后再大声告诉巫统:你们“没有种”。然后,《马来前锋报》和土著权威组织和ISMA等非政府组织,就大肆炒作伊斯兰党如果放弃伊刑法,就是“没有种”以及向民主行动党低头的明证。
伊斯兰党的保守派和巫统赞助的激进组织与媒体指出,伊斯兰党自2005年开明派抬头以来,从回教国议题改谈全民福利国、在阿拉事件上没有“闻风起舞”反而接受非穆斯林使用阿拉一词,“如今在伊斯兰刑事法这么重要的议题还退让?”
摆脱种族迈向全民
同时,在华语华文的空间,马华公会挑战民主行动党“谁比较有种”去向伊斯兰党叫嚣,并以马青团围堵国会最为可笑。马华的签名运动和说辞还留有伏笔:只反对“伊斯兰党的伊斯兰刑事法”,为巫统推出“温和版”的伊刑法方便解套。
然而,历史对于没有吸取历史经验的人是很残酷的。
1999年10月24日,民主行动党、伊斯兰党、公正党和人民党结盟成立替代阵线。这是民主行动党与伊斯兰党历史上第一次正式结盟(1990年大选通过46精神党结盟)。时任首相马哈迪眼见在野党结盟的威胁,加上为了避开68万名新选民被列入选民册,在两周后迅雷不及耳地解散国会,于1999年11月29日举行全国大选。选举结果,伊斯兰党大胜,民主行动党大败,林吉祥与卡巴星双双落马。
伊斯兰党的强区在吉兰丹、吉打、登嘉搂和玻璃市等以穆斯林为主的选区,当年长期在纯马来选区经营的伊斯兰党领袖,很快就把该党在1999年的胜利诠释为该党伊斯兰论述的胜利。
民主行动党当时面对双重的挑战:一方面要解除对手和主流媒体煽动非马来人选民的“伊斯兰恐惧症”(Islamphobia);另一方面也要引导伊斯兰党看到马来西亚的全民新政治。
还记得1999年12月16日,我担任刚中选为士布爹区国会议员的郭素沁的政治秘书。上班第一天,郭并没有在办公室,而是随著林吉祥到吉兰丹和登嘉楼访问两州政府。2000年7月,林吉祥邀请哈迪和聂阿兹出席在隆雪华堂举行的“文明对话”,让伊斯兰党领袖面对非穆斯林,在当时还算头一遭。我当时身为助理,在2000年也带过两个士布爹选区民主行动党的访问团到吉兰丹和登嘉楼访问,让非马来人选民亲见媒体以外的实际情况。
日前,在马六甲的卡巴星追思会上,民主行动党前秘书长郭金福说到,当时他与卡巴星希望提早退出替代阵线,而林吉祥则希望力挽狂澜,劝服伊斯兰党在回教国课题上看到全民议题而非单一的宗教角度,从而拯救替代阵线。当时卡巴星向郭金福开玩笑说:“不如我们绑架林吉祥,别让他出席中委会。”
民主行动党最终于2001年9月22日退出替阵,当时的我已在澳洲国立大学求学。不过,我也在那一天决定要研究伊斯兰党,希望避免历史重演。
我仍然相信,马来西亚改朝换代最好的途径是:民主行动党与伊斯兰党都走向中间;行动党不止代表非马来人,也获得广大马来人支持,并拥有相当人数的城市马来领袖;伊斯兰党则不止看到他们是代表穆斯林的政党,也看到他们必须为全民的福祉著想,而且最终得到广大非穆斯林的支持,也有许多非穆斯林党员。
当然,如果伊斯兰党保守派的议程挟持党意,马来西亚2.0要以其他方式发生的话,我们将继续奋斗,继续寻找击败巫统政权的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