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驳了邱克威君的文章后,笔者以为他会好好反省,语气别太过嚣张(要我们“拜读”他的作品,然后就此退朝了事?),回应别人暴跳如雷。
谁知他的文章《回应旁观君的回应》,非常反感。以下逐一反驳。
大凡讨论学问,必须以理服人。我们不能因为主观地以为“舞狮”是名词,因为本地人都这么认为,所以就以此推论,它就是动词兼名词,因为几本词典都找不出“舞狮”的词性是名词,就只好借假词典的《前言》《凡例》来自圆其说一番。有道理吗?我们等待邱君找出一本辞书来证明“舞狮”是名词啊!
邱君举了《现汉》的“叔伯”是形容词,没有再参照其他词典,就大做文章。邱君没有参考《现规》《新华汉语词典》等词数,它们的释义都列明为名词。这根本就是违反做学问的原则。多亏他敢怪别人只推崇一两本权威工具书!
很多人以为我们本地人用惯的词语,准不会有错误,把“舞狮”当成名词就是个明显的例子。举个例子,我们学校邀请外人担任辩论比赛的评判员,过去都叫“评判”,后来有同事翻查了词典,才知道“评判”是动词,不是作为人的名词。我们便改称他们为评判员或评委,这些评判员起初都瞪大眼睛,还以为我们叫错。至今我国绝大部分的学校、社团的比赛的评判员都叫“评判”,甚少叫“评判员”或“评委”的。不过,对于一些自以为是的人,可能还会搬出词典的什么《前言》《凡例》来自我解释一番,坚持“评判”可以当名词。
邱君搬出的一大堆书刊,可惜我们的图书馆找不到,恕不回答,但是身为华文老师的,相信作为权威的辞书,必有其一定的可靠性(虽然有瑕疵),否则世界研究汉语的学者,不会无不以它们为圭臬。
讨论问题,千万别狡辩。邱君说的“词类就是按词的功能分布划分的类别,其具体操作方法即放在句子里头去观察”,正如他支持李荐鸿君所提出的“要决定某个词的词性,必须将它放在句子里头去观察,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笔者举的例子“女人追求美丽”,作为比喻,当然不是他所说的,主要是反驳他所说的“词性必须放在句子里去观察”,说明“美丽”并不因为是宾语而要改变词性为名词。究竟是谁没有读好别人的文章而妄自下结论?
讨论问题,须以理服人。满口“一人连杀七个人的惯犯”“栽赃又喊贼”等词语难道就不像泼妇骂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