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PasarMalam买水果,看到一大篮的橙,一大篮的苹果并排在一起,黄澄澄的、绿油油的,相当吸引人。摊主对我说,橙10粒5令吉,苹果10粒也是5令吉,可以随便掺选。
因两个孙子分别喜欢橙和苹果,我只好各买5个,摊主把橙和苹果同放进一个塑胶袋,我付他5令吉,把黄绿一同带回家。
对顾客而言,摊主毋须把橙和苹果,分5个5个装在一个袋来卖,祇要把它们并列在一块,如何买法,自然是任由顾客选择,黄绿悉听尊便。
郑丁贤先生4月5日在《星洲日报》言路版〈一粒苹果一粒橙〉专栏文章中,表示认为净选盟428大集会,绿色力量也去参与,是把“橙和苹果一起卖”,“不是好主意,也不会有好生意;还是分开卖比较好”,这可是郑君个人的看法,不过笔者对此论调不敢苟同,这样的推论,怎可当作逻辑的思考?
郑君以黄绿的颜色不一样,来判断两者的诉求不一样,那是很可笑的,显示郑君根本摸不到两者的最终目标是什么?
他指出:“它们推动的议程,分别是选举的公平自由,以及反对稀土厂”,净选盟动机是选举,绿色力量是环保,两者并没交集点,可是郑君认同两者作为非政府组织,目的是推动公民利益,矛头同样对准当权者,这便是他们的共同点,语气是否前后矛盾?
笔者认为,实际上它们是殊途同归,反映民意,最终的诉求是促请当权者“以民为本”,听取民意,停止滥权专横,凡事透明,征询民意,以全民的利益为依归,切莫黑箱作业,破坏环境,危害民生。
净选盟发动集会,是由于要求公平及干净的选举制度未达所愿,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所提呈的选举改革建议,完全未能确保下届大选是公平及干净的,问题在于选民册出现的弊端,无法纠正;而绿色力量是基于莱纳斯高层宣布建厂工程已完成97%,不久后可开始运作。
至于原子能机构的临时及运作执照是否已发出,则有两个版本的说法;同时高庭对当地10名居民所提出的要求撤销莱纳斯运作执照的案件已被驳回;再者审查莱纳斯是否符合安全条例标准的另一个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已设定在3个月内向国会提呈报告,一般民众认为这不外是政府拖延与敷衍的方式,是由于大选将临,而仓促给予人民的一个没有确实答案的交待。
无论如何,首相纳吉多次宣称,下届大选已近在眉睫,这厢确保公平与干净的选举制度未定案,选民册无从审核,那厢莱纳斯运作在即,当局事前未征民意先准建厂,人民反对后指稀土厂安全无害,这种行径根本是黑箱作业,蒙蔽民知,把人民的健康和下一代的利益,置之不顾,黄绿两个阵营处此危急关头,一呼一应,发动黄绿大集会,作出严厉抗议,实乃时不我予,事不容迟,郑君怎可说两者没有交集点,焦点模糊?难道一点敏感度也缺欠?
至于是否有人赴会,支持哪一个阵营,诚属见仁见智,胥视当事人本身的决定,反正买橙买苹果,同装一袋,黄绿融合,又有什么问题?
文:笔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