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K,很棒,但你们在落井下石、隔岸观火的时候,也要去想想,难道你都没有秘密吗?”
台湾这波#MeToo运动起源于五月杪,而至今已是六月杪,但这股燎原的野火仍烧不尽。尽管落井下石、隔岸观火的人确实不少,但 #MeToo运动并不是一般的膻腥色新闻,如果细心思考,其实当中可以延伸至不少议题。
在这之前,我已分别在《如果不是黄子佼》及《不要这样算了》,提出了性教育与性别教育的重要,也提到个人对这波#MeToo运动的起因及会否延烧至大马之见解。因此,此篇不再就此观点赘述,反倒想从另一角度去看这波的性别运动。
一些学长和朋友与我谈起此事时,分别提出了他们的质疑:“在这些个案的指控中是否全属事实?”、“当中会否含诬赖的成分呢?”、“为何这些受害者都在那么多年后才把事情说出来呢?”
坦白说,当中的虚实属刑事侦察责任,但实际上也点出了性骚扰个案举证的难处。就算是性侵罪也好,受害者的意愿和关系有时也可能成为被告或嫌犯辩护的理据,因而让一些被告成功脱罪。
惟,从这波台湾#MeToo运动来看,性骚者一般都是惯犯,基于其个人社会地位、权势、知名度或经济等条件与受害者处于不对等的局面,所以得手后往往会食髓知味,向社会地位、权势、知名度或经济等条件低于他/她的其他受害者伸展魔爪。
为什么这些性骚惯犯会选择社会地位、权势、知名度或经济等条件低于他/她的人士为受害者呢?因为关系的不对等,当这些受害者发声时,其他人很可能只认为受害者是在蹭知名度,再不然就是为了所谓的大局,到头来反倒是受害者吃不完兜著走,受到对付还失了饭碗,甚至被反告诬赖。
二次伤害
以上所提的情况其实是非常常见的,所以我们才会把性骚扰分成一次伤害和二次伤害;一次伤害是受害者被性骚时所承受的伤害,而二次伤害则是性骚后的后续伤害,包括受害者所承受的精神和心理压力、人际关系受阻、恶意中伤的流言蜚语,甚至在职场被排挤针对等伤害形式。
也因此,很多性骚受害者选择噤声,因为担心受了一次伤害后,还要孤独面对二次甚至是无数次的伤害。如果不是这波#MeToo运动,相信不会给了这些当年选择噤声的受害者们勇气,让他们在多年后选择站出来。
当然,有些人认为,一些性骚者已经改过自新,甚至拥有和睦家庭,反倒怪罪受害者怎么在多年后才来声讨性骚者呢?那么,如果站在受害者的换位思考,难道性骚者就不需为受害者那么多年来看不见的创伤而负责任吗?实际上,性骚者不知情的伴侣和孩子们,何也是性骚者的另一层面受害者呢?
古人说“三思而后行”,实有道理之至。与其吃瓜的落井下石、隔岸观火,倒不如去深思这一波#MeToo运动带给我们的社会教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