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阁议决修改联邦宪法,若大马籍女性与非公民结婚并在国外生产,他们的子女可自动成为大马公民。这原本犹如大马政府提前给大马女性庆祝三八妇女节的好消息,但看著网民留言,我才发现消除性歧举步维艰。
根据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夫丁与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发表联合的声明指出,内阁同意修改《联邦宪法》附表二第一部第1(1)(d)及第1(1)(e)条文与第二部第1(b)及第1(c)条文,将使用“至少孩子父母之一”一词来取代“孩子父亲”,让拥有大马公民身份的母亲能在联邦宪法下享有平等权利。
在各中文媒体新闻的底下留言,竟有不少人提出质疑或反对,有人认为“这很严重,应该以个别案件处理,不应该立法,这样会导致很多问题”、“过后会很多妇女离婚嫁给外劳”、“嫁给外劳的好消息”、“大马真的是多元文化,专传承杂交文化的好地方”……诸如此类,充满种族和性别歧视的留言不少,而且文字偏激粗俗,不堪入目。
首先,我们必须搞清楚修宪的原因,在现有的法律下,大马籍男性若与非公民结婚并在国外生产,他们的子女可自动成为大马公民,但大马籍女性若与外籍配偶在国外生产,他们的子女却无法自动成为大马公民。
换言之,原有的法律存在厚此薄彼的两种情况,意即大马公民若在海外产子,孩子能否自动成为大马公民全赖父母的性别来决定。
迄今,全球只有25个国家的女性不享有国籍传承权,很不幸的,大马就是其中一个仍存有这种性歧条文的国家,让大马女性犹如二等公民般,无法与大马男性一样让孩子享有自动的国籍传承权。
一视同仁
根据媒体报道,从2010年至2021年期间,大马内政部共接获6296宗大马母亲就“海外出生孩子公民权”事宜提出申请,但只有951宗申请获批。也因此,非政府组织“家庭前线”才会于2021年9月联合6名与外籍配偶结婚并在海外产子的大马女性入禀高庭,联合起诉大马政府、内政部长和国民登记局。2021年则完全没有批准任何申请。
要知道,大马每年有逾10万对跨国情侣共结连理,由此可见,在这个地球村时代,跨国联姻已经是稀松平常的事了。因此,修宪决定是真正体现一视同仁的民主,不会有任何人因性别而被剥夺权利。
当然,由于大马不容许双重国籍,但在修宪以后,大马女性与外籍配偶在海外生产的孩子,就能和那些与外籍配偶结婚的大马男性之海外出生孩子一样,保留双重国籍至法定年龄,再来选择最终国籍。
我们常说“人如其食”(You are what you eat),但其实不也是“人如其言”(You are what you speak)吗?一些网民的留言充分反映出他们的思想多么狭隘、贫瘠、偏激和歧视,也突显出性别平权路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