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参与了一个同志组织举办的活动,活动中只有部分人知道我不是圈内人,提起这主要是为了分享我作为旁观者的感受。
性少数群体,一直都是我国的敏感课题,或者说,只要还没办法迎接平权的时代,它一直都会成为课题。我身边居多的是男同性恋,但我未曾真的了解过他们的圈子,至少没有过在群体中互动的体验,更多的是,与一位同性恋朋友聊日常生活的事,就像是普通朋友对话。
我相信大概很多不反对同志的人也如我这般,不反对同婚,但对同性恋群体是陌生的,毕竟生活圈子不同,可能只是点头之交,或是没有进入,也觉得没必要进入圈子内了解里面的生态环境如何。对这个群体展现出包容,更大的原因在于,因为是“特殊群体”(弱势群体)所以应该获得平权,这是基本人权。
在机缘巧合下,我参与了同志组织筹备的戏剧表演,由此我有了更多与他们相处的时间,而表演核心仍旧是围绕同性恋认同的课题及爱滋病感染的知识。
我想,这是无可避免的内容,因为外界对同性恋仍抱持著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每一对异样的眼神就形同一只无形的手,把砖块叠加起来。你看,那是一堵即高又长的墙。你问我有多高多长?应该比万里长城还长吧,应该叠到遮盖我们眼睛的高度。
伪装自己不是同志
同志们的压力,首要的还是来自家人。而我发现很多人的父母都慢慢接受儿子是同性恋,过程自然不是一帆风顺的,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一下子告诉家人通常会引来眼泪与咒骂。反而试探性的,慢慢透露信息的效果较好。当然还有很多人始终不敢开口,时机是重要的,加上一些国家开始承认同婚也提高了(或许影响很小)同性恋开口的勇气,仿佛希望之光束慢慢扩大。
总之,获得家人的接受,是一种绝对安全感,仿佛有一双温暖的手在身后守护,并推动他们一直往前走。
走出了家门,就是面对社会。这个社会如何对待同性恋者?大部分都是难以接受的,尤其是中年以上的人,而年轻人则部分接受,或“中立”(或伪中立)。如果大马法律承认同性恋,是一个落实平权的开始,但更大的阻力还是社会的大部分人能否接受?
事实是,他们必须要伪装自己不是同志,好像这样才像“正常人”跟你交流;事实是,你就是带著有色眼光;事实是,同志不等同爱滋病患者,所有人都可以是;事实是,性爱是自由的事,如果真要遭天谴,恶人才应该遭天谴。
那天,元宵节的夜晚。他们是活泼充沛的,是笑容满面的,是无惧挑战的。整个戏剧结束后,感觉那晚的星空特别璀璨,在他们为眼前的人露出笑容的当儿,我抬头看了看夜空,真的是非常感动。戏剧圆满结束,不少人的鼻子有了抽动,却不是感冒,我知道大家在当时的某个时段有了共鸣,命运共同体之感更强烈。我希望,这份感动可以带出组织,带给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