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坊间某些人对当今政府勤于揭“前朝”弊案似乎不太认同,著实难以理解。有些人还把揭弊与有效执政、体制改革等对立起来,似乎非此即彼,更是叫人莫名其妙。殊不知,民主制度所要求的政治制衡,应当就包括政权之间的良性竞争,而揭弊,无论怎么看,都是一种良性博弈。
不消说,国外那些经历过几番政权轮替的民主社会,“当朝”揭前朝之弊的例子,可谓比比皆是,如韩国人,就是勇于、勤于揭发前政权,包括前总统的各种弊案。至于那些不民主、半民主的社会,往往就容易沦于对前政权和领导人“既往不咎”,因为还顾忌到某些非民主的势力,如军方、王室、财阀、极端分子、外国霸权等的干涉,以至情况更糟。
相对上,好在我国还算幸运,虽然长时间的一党独大,掌权有导致民主局部退化的迹象,但毕竟政经文教等各领域的逐步成熟(包括全球化的因素),还是让人民渐渐接受,乃至支持政权轮替的民主概念及操作。这加上我国并非如中东和北非等国那样处在国际政治的“敏感地带”,所以得以避免境外强权的积极干预,以至任何政治大动作皆容易引发骚乱。
职是之故,国人应当欢迎、鼓励,乃至督促当今政府多追查和揭发前朝弊案才对,不能容许任何执政者因为无知、疏忽、懈怠、顾忌、偏袒,乃至公然徇私而“既往不咎”。要知道弊案乃国家和社会之毒瘤,不揭开和剔除之,只会对人民继续造成伤害。即使某些弊案也的确“年代悠久”,直接影响已淡,但不处理之,还是对正义和公道的粗暴践踏、亵渎,会令国家在下几代人的面前直不起腰杆来。
面对过去改良当下
值言之,也许对于不少选择“改朝换代”的选民来说,“改朝”的目的之一就是狠狠地把“被推翻”的前朝的各种“不正之风”改革掉,而揭弊和随之的各种对治行动,就是实现目的的必然方式。如果当今政府于此方面表现不力的话,就是对选民的辜负或忽悠。惟当然,任何针对前朝的揭弊和惩治,都必须合理合法,不能流于民粹主义的嗜血报复。
至于有些人担心勤于揭前朝弊案会影响政府于其他方面的表现,恐怕是有点牵强或过虑,实际上弊案不揭、不治的话,恐怕还会如隐潜的病根那样,一直干扰,乃至威胁著当前政体。换言之,现今的问题与过往的各种弊案(以及纵容弊案的语境和风气)或不无因果关系,要改良、给力当前政体,就不得不面对和处理过往的弊案,否则是事倍功半。
总之,国人经61年的尝试才换来一次政权轮替,若不好好利用此一难得机会来促成政权之间的“揭弊文化”,长远而言,那才是大损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