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年的毕业季,又是一个毕业生进入职场的旺季。社会新鲜人除了要找到理想的工作和薪资外,也必须了解自身的权益。
然而,如今的《劳工法令》是否能保障所有员工?事实上,现有的《1955年劳工法令》只适用于保障薪资2000令吉以下或劳动领域的员工。至于薪资高于2000令吉的员工,其实就得视雇员和雇主的合约而定,也就是大家所熟悉的录取信(Offer Letter)。不过,如果雇主和雇员双方之间的录取信中没有详述相关权益,那么就可以回到最基本的劳工法令为保障。
根据规定,正常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不超过8小时或每周不超过48小时。若超时工作,则不能连续超过12小时,报酬是平时工资的1.5倍。若休假日工作则得付你平日工资的2倍,国定假日为3倍!
应关注缴公积金事宜
员工在每一年拥有11天的有薪公共假期,公司的法定假日有5日,分别是国家元首诞辰、该州苏丹或州元首诞辰(吉隆坡为2月1日的联邦直辖区日)、劳动节、国庆日和马来西亚日。这五个法定假日,公司必须让员工放假,若员工在当天上班,公司在之后必须让员工补假一日。
若公共假期落在员工的周休,就必须一定要补假,否则你可以到劳工庭投诉,并由当局起诉该雇主。如果员工答应雇主在公共假期上班,那么除了当天的薪资外,雇主也必须额外支付员工两倍的薪资。
此外,也须了解公积金缴交情况。自2018年开始,雇主帮员工缴交的公积金为薪资的13%,而员工则须缴交薪资的11%进入公积金户头。公积金是在员工上班后的第二个月开始汇入员工的公积金户头,所以你离职后的第一个月将会获得前一家公司帮您缴付的公积金。
身边听到不少朋友孩子的案例中,他们在一些公司上班,最后发现加班和补假的条规不清楚,一切都是上司的个人意志所决定的,所以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其中一个案例是,友人孩子在某公益单位上班,结果数个月后才发现,公司少为员工缴交数十令吉的公积金。若员工没有仔细检查,很有可能因此而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