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丹和李宗伟在奥运的“最后一役”,举国关注。虽然大马仍然捧不了金,但两人先后37次交手,留给两方的球迷难以忘怀的回忆。
网上流传了“林丹李宗伟给彼此的信”,两封信写得情茂并佳,读来令人无限唏嘘──各大小中文报也都相继的报导和转载这一封,让人读得如痴似醉,沈醉在双方美好的友情里。网上流传、报纸转载,再没有人怀疑这封信是假的了。
没附上原作者说明
实际上,这封信是一位网友构想的,当时他想,“如果他们彼此给对方一封信的话,他们又会怎么说呢?”,然后这位网友就创作下去。这两封信是这位网友的创作──只是,读者和转发的人都只阅读这两封信,没有附上原作者的说明。
网上好事者的分享,或许只能说他们多事;但报纸也把这当作“真实信件”来刊登和报导,那就显得草率和不负责任了。记者之前没有去求证的吗?甚至也没有怀疑过在短短一天内,两人的私函可以如此快迅回复?再不然,也没有怀疑中林丹和李宗伟的文笔可以这么棒──几乎达到专业写作者的水平?
这暴露出现代很多新一代记者的无知与草率,连记者也是这么“道听涂说”就当真来报道?新闻记者以为网上流传就是真的,网民看到报纸也刊登就认为那铁定更是真的了。一个假消息或假新闻,就在记者也是“传播者兼证实者”的情况下,以假乱真的一传十十传百。
这是多么可怕的事。严格说,检验网路真假消息的最后一道防线也失守了。
报纸记者自诩他们的消息比网路准确,网路有太多虚假消息;但报纸记者竟也是轻易相信从网路消息撷取下的新闻,当作真新闻这样刊登出来。这不是变成一个恶性循环吗?
应向当事人求证
林丹和李宗伟的信件或许无伤大雅,但是,这么简单就可以使一封假信被当作真实般的内容散播开去;那在政坛上,有心人故意操作、蓄意抹黑信,岂不是更容易得逞?
“求证”应是记者在写新闻时最起码应该做的功课;而且求证的对象必须是当事人,绝对不是社交媒体内任何一个可以突然冒起但也会即刻消失,没有任何公信力的虚拟人物。
报纸如果不坚守这一点,迟早会和社交网不负责的网站一样,尽失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