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国以来,华小发展之路就额外岖崎。二战后,在1948年最高峰时期,仅仅马来半岛的华小数量就多达1364间。即便在独立时期因各种因素下略有减少,1957年在马来半岛的华小数量仍多达1347间。
然而,经过半个世纪之后,西马的华小数量已经剩下988所,意即超过四分之一的华小已经消失。
国内许多乡区因人口外流,而造成当地华小学生人数逐年减少,最后因没有学生来源而停止操作。目前国内超过40%的华小为学生人数在150人以下的微型华小,这类学校主要集中在乡区。一旦没有学生来源,学校将会停止运作,就华社的角度就等同关闭。
华小迁校4部曲
根据2008年教总所做统计,学生人数少于30人的华小多达104所。简言之,不出十年,这百所的华小将因生员不足而自动消失。另一边厢,城市地区却因人口暴增而导致华小学额不足。
在增建华小受到政治因素的制约不容易落实,将濒临关闭的乡区微型华小搬迁到城市区,不仅可让微型华小重生,亦能解决人口密集的都会区华小学额不足的问题。
华小迁校的作业可分做四个部分;
(1)董事会、家协、校友会等机构签下迁校同意书。
(2)若新校址和原校在同一州属,州教育局核准即可。若要跨州迁校,必须取得原校和新校址的州属的州教育局的同意。(某些情况下,州教育局还要求有中央政府的部长级高官的支持信,才愿意“遵照指示”发出核准迁校的文件。)
(3)跨州迁校需取得中央政府教育部的核准信,唯在申请时,必须出示新校地的相关资料。
(4)组织建校委员会,负责建校的执行工作,包括筹募建校经费。
一所学校关闭后,只要在十年内能够找到新校地,在技术上均可获准进行迁校。但很重要的是学校关闭时必须要有邻近的学校校长愿意出任“看守人”(Caretaker)。否则即便有人献地要进行迁校,也找不到人去进行必要的文书作业。
虽然不是一所微型华小都能幸运的找到新校址进行搬迁,但在学校关闭前,备妥董家协、校友会的迁校同意书,以及委任教育局认可的学校的看守人,则是非常重的工作。
目前不少发展商愿意献地来盖华小,但却苦于没有中间人去搓合迁校的艰巨任务。我们也不能只是寄望政党来执行华小迁校工作,华总、董总、教总不应只把自己定位在发炮的司令台,乡团停留在发发文告的层次,反之应整合各地方的华小发展工委会以及相关的基金会组织,将华小迁校的机制建立起来,并且由专责的单位去找人、找钱来捍卫华社共有的文化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