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蝶广场事件激起坊间热烈讨论,部分观点显然倾向于把问题归咎或聚焦在民间种族关系的“紧绷”,包括向来即充斥于不少人思维中的种族偏见,乃至憎恨。坦白说,这我是赞同的,甭说“看到”,从小到大,也确曾体验过“被憎恨”,包括被霸凌、驱赶、恐吓、辱骂等。
所以,即使我觉得我国的族群关系放在国际标准下委实不算糟,但也不认同某些人老爱模糊、回避民间的种族情绪,把问题都怪在“政客”身上的乡愿做法。
无论如何,面对和承认民间存在种族对立情绪,并不意味著我们就必须一径从种族“平衡”、“和解”、“give and take”等角度来寻求解决之道。
实际上,这样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反而间接纵容、包庇、鼓舞了有关偏见和憎恨。
唯有企图利用种族分界、差异和标签持续收割民粹资本的政客,才会一直紧抓、推销如此角度。如说提出解决骚乱的方案就是制定优惠、补偿某个族群的政策,乃至硬体,这根本就是种族对立的“升级版”!
那如何在正视种族问题的基础上寻求解决方案呢?显然,不管要实行什么样的“社会工程”以减少结构性的财富、机会、权能分配失衡现象以化解足以被扭转为种族偏见和憎恨的不满,都不能重犯种族化的错,即不应从民粹的种族角度来诠释和处理问题。
实际上,社会公正唯有在保障个体(不管属于哪族、哪教、哪性别等)都享有基本人权,包括体面的生存权之基础上方能得到挺立。借种族化手段来解决种族问题,唯有“越陷越深”。
如果某个社会刚好是某族群有更多人面对某种问题,需要结构性的解决方案,即使于具体的执行蓝图和策略上可灵活地从族性角度出发,但也不能无限上纲到变成一种根本、普遍,乃至“神圣”的宏观政策。后者实际上已违背了平等、自由、公正、宽容的现代普世价值,乃至某种层面上也抵触了传统的宗教价值。讽刺的是:无视、践踏如此价值的始作俑者、合伙者、拥护者等,却一贯爱伪装,甚至相信本身就是社会的“正义使者”。
此外,还有些人总是把骚乱的根源及解决之道聚焦在人民身上,笼统地呼吁大家要抛开“种族思维”,要自我反省、转型。似乎骚乱的肇事者及处理不当或办事不力的当局都不是重点。
实则上,种族思维不一定会引起骚乱,而是存心制造骚乱者借机挑拨种族思维,如掌权者防治问题的意愿和能力够强的话,这些乱党根本就无机会胡来。若坚持解决骚乱的关键就在先消除民间的种族思维的话,那恐怕人们只好准备面对下一次骚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