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全球的前美国中央情报局(CIA)技术助理Edward Snowden揭露美国情报机构监控公众通讯事件,并且逃离至享有言论自由的香港。不过,美国ABC新闻网报导说,美国与香港之间在1996年也有签署过引渡条约,即如政治罪,即可将有关人士移交给美国当局,并带回美国接受控罪。
Edward Snowden揭露美国一直“监看”公众通讯,与声称网络自由通讯的言论背道而驰,监看手法也是令身为民众的我们无法想像的。其实,在资讯网络发展的时代里,任何放上网路的资讯或网络使用者资料,都无法“隐蔽”起来,相关网络的一切行踪也是暴露无遗,要上网容易获得资讯,使用者就要冒著被“监视”的可能。
就如目前流行至极的社交网,它根本如法国学者傅柯所提出的圆形监狱般的概念。傅柯提出的“全景敞视”(the panoption)监狱所做的规训权力技术分析,应最能让我们了解近代执政者如何藉以“凝视”所产生的支配性语言,来展现其形塑的微观权力(micro-power),而他所提出的,边沁所设计的全景敞视建筑物是一座高效率的监狱建筑物,监狱中每个犯人都监禁在个别的小房间,且无时无刻都被中心塔内的警卫监视著。这栋建筑物除了中心塔内部外,其余空间是就透明般,所以小牢房的每个人都被中心塔的人监视,这位监控者任意观看其他犯人,而犯人只知有人监看他,却看不到监控者。
这是一个让人感到心惊胆跳的情况,就如上述“全景敞视”监狱似的,当大家长期知道有人监视,而自己又无法看到监控者在做什么,久而久之将会害怕而自我监视起来,这种训过程中转化为个人的内在监视,甚至自我纪律,那与最初打著网络言论自由的承诺,又会是成了掌权者监控民众的工具吗?
当然,网络资讯并不能被滥用,我们可以见到大家妄顾他人文化、国家、种族等敏感问题而滥用,是不恰当的行为,但是网络基本的言论自由及一切私人资料,却不能成为掌权者的私有物,若然如此,这只不过是掌权者的一个掌握公众资料或监控“所感兴趣”的民众的政治工具,与网络言论自由无关,更加不是资讯自由的时代,而是资讯被监视的时代。可是,今天你我已不能再拒绝网络这方便找寻资料讯息的工具,倘若不要受监控,可以不使用网络吗?可否有解决的方法?暂时无人可给予肯定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