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某购物商场因上演“清凉”的肚皮舞而掀起风波,甚至被卷入政党政治,沦为廉价的“弹药”,供一些从政者用来相互炮轰、拷问、贴标签,高调要求敌方(乃至其同盟)交代、道歉等,著实有点“狗血”。此事乍看亦非什么大事,竟也在媒体上扰攘了好几天,占了一定的版位,感觉颇类似前阵子丹州发生的“女生为男生理发”和“男男共处一车”之事。
无论如何,细想起来,诚如丹州之个案,此风波亦可谓具一定的“标志性”,充分反映了这社会正经历越来越快速、深刻的价值观转变、多元及分化现象。
不少人对裸露身体的某些部位已不是那么敏感,但另一些人则越来越视其为不雅、不当,乃至有罪。如说在诸多城市,当某些女生连手臂都不能露的时候,其身边则不时会出现大喇喇地秀出大截“美腿”或“美背”的美眉(乃至阿姨),旁人也大都见怪不怪了。
如此价值多元及分化现象,若仅局限于日常生活中的私领域,大家似乎也可各行其是、相安无事,惟一旦涉及带“公共”性质的事务、规格或场合,往往就会引发价值观上的矛盾。如说在一般国立大专里,学生上课时不仅不被允许穿短裙、短裤、露肩上装等,甚至连拖鞋也不行,然于相当部分同学之观念中,这恐怕也未免太保守、太龟毛,而且也太独裁了吧!难怪曾在面子书上看到有学生既质疑又讽刺:原来穿拖鞋也会危害校园安全?
因而,听到有人在上述事件中高呼“不应把本身价值观加诸他人身上”,坦白说,我是相当肯定的,这已接近孔子所谓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之“金规则”,诚有助于解决价值多元及分化所衍生的问题。当不少年轻一代对裸露已没那么敏感的时候,掌权及制定规则的老一辈,是否也该反思本身价值观的合理性在哪?若死抱著原有的一套而倚老卖老,甚至威权式地不准质疑、不屑理论的话,那实已不自觉地沦为观念霸权了。
也许当下社会最需要的是对价值多元的敏感,别动辄拿本身的尺度来衡量、审判、强求他人。但这并不意味著不能提出各自的感受、看法、建议等,毕竟多元更需要交流。某些人或可举“视觉污染”理由来反对裸露,再供大家理性探讨如此指控可否成立,能造成什么“伤害”,如心理或道德伤害等。如此中庸地聆听、辩论、协商的素质,比露不露的问题重要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