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出席全霹雳中学辩论比赛开幕仪式,与一位资深华教人士谈起华教,尤其是国中面对的问题。他还特别提出要健全董事部的组织,监督学校的行政的改变与发展。董事部不可放弃本身的主权,否则华教的恶梦将会降临。
他这番话,让我想起2010年底,国中校长理事会前会长彭运明曾提出:“一些中小型的国民型中学开始变质,非华小生人数逐渐增加,有些学校由不谙华文的校长掌校,校园的中华文化色彩逐渐淡化。”当时也指出改制中学面对的问题,就是董事会的权力被架空及蚕食。
据马来西亚国民型华文中学发展理事会署理主席拿督骆育明,今日国民型中小学的董事会是根据1957年的教育法令所组成的,它分成5个组合,一共15人。其中赞助人代表3名、信托人3名、管委董事3名、校友代表3名及家长代表3名。由于当年的条文未够明确说明官委董事究竟是谁提名和推荐,因此在1959年雪兰莪的董总在接纳这份董事会章程的同时列明官委的董事是由董事会推荐和遴选的,并由教育部核准。多年以来,所有的接受改制的中小学,都是按照这个模式产生董事会∕学监会。但是现在已出现问题了。
如今在章程底下,它只允许及一位董事会主席及财政由董事会选出,而校长是当然的秘书,而所有的被推荐者以及被提名者成为这个组织的董事前,必须要事先由校长向教育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生效。校长俨然已成为代表教育部掌控董事会∕学监会的核心人物。除非校长和董事会合作无间,按照董事会议决案行事,否则这个组织的结构的权力是薄弱的,不具权威性,董事会的董事沦落成为陪衬的人物可有可无!
由此可见,目前的董事会只是依附在1957年教育法令下,不具有法定的地位。在之前增江发生董事会闹出双胞事件,也是存在著这种原因。
我希望国中的董事会在马来西亚国民型华文中学发展理事会的领导与关怀下,重新整顿起来,依据1957年教育法令及马华当年保证的契约向政府力争权益,发展国中,尤其是以下4点更是重要。
(一)政府应尊重董事会是学校的管理机构,有责任管理学校的财产和基金,以及维护有关学校的传统的特征,这是董事会的主权,决不能旁落。
(二)当年政府承诺承担改制中学所有的行政和发展开销,但政府却没有给予足够的资援。
(三)一些改制中学面对校舍不足问题,政府应批准扩建,并提供足够的拨款。
(四)教育部常常委派不谙华文的校长、主任教师到改制中学服务,董事部应坚决拒绝。
(五)争取教授华文的时间与英文一样,各占三分之一时间,而不是将每周5节华文课减至3节课。它影响了学生学习华文的兴趣,造成华文科成绩低落,考A1比率低,也对华文师资培训也有负面影响。
国中董事部任重道远,改制中学的兴亡,就靠大家的坚持。
马六甲普罗士邦国民型中学因校长职悬空3个月而酝酿发动抗议行动,教育部于本月28日宣布正式委任由董事会推荐的郑金程为该校校长,以解决无人掌校的问题。
这是董事部坚持力争得到成果的好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