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亨州华社要建关丹独中众志成城,与此同时,要建何种形式的独中,即使实施类似隆中华独中的双轨制,强制学生考政府式与统考文凭,没有任何团体可以阻止。
只是,批文的曝光出乎意料之外,协助申办的隆中华独中副董事长林耀仁还在等待教育部另发申请一方要求修正的批文,再作交代。
从此可见,批文的确出现大漏子,似乎有私立国中的隐议程,将政府办学的责任交付华社承担。
若此隐晦条文不寻求明确的定义,而彭亨华社或关丹独中董事部为建校心切作出决定,不仅损及华文独中的传统,最令华裔社群担忧的,它将是早前传诵一时的,所谓先贤契约、共识的再版;华总与彭州华社关丹独中工委会等或将成为后代子孙谩骂的罪人。所以,在紧迫的时间内所做的任何选择与决定,必须不违背华裔的总体共识与要求,否则先例(契约)一开,华教从此将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加速单元教育政策水到渠成,符合执政集团所谓团结全民,实则通过语文、教育达致同化各种族的目的。
马华公会大小头目,在批文曝光后罕见地“消声”,高调宣称成功争办的论调变成无言的结局。仅马华总会长蔡细历“死鸡撑硬脚”说并非变质,而是与时并进,却没对批文受争议部分表达马华的立场;从此证明,马华以政府成员之一助成批文内容面对华社,更可追溯到教长慕尤丁所谓60年代先贤契约、共识之形成,来源互相辉映,马华是否“典当华教”?答案呼之欲出。
私办国中新模式,确让人怀疑乃华文独中改制的“试验品”。如果无法取消有关“疑点”,彭州华社及关丹独中董事部没有必要“淌这潭污水”,尤其是代表全国华团(华社)的华总,不要背上华教罪人的十字架,遗憾终身。
自诩代表华的董总在这事中上的表现未见“标青”,除坚守独中董事部主权与地位之外,并不能争取进入独中申办单位,一同审视批文和修正批文。其实,有关申办独中文件应“公式化”,提供全国董联会依法办理,达致统一办理的地步,使有心人无从在申请书上大作文章,拟出隐晦不明的“陷阱”。
总之,立校固然不可放弃,惟需坚持不做典当华教的代罪羔羊。一旦修正后的批文仍存在各说各话,关丹独中董事部及华总是否考虑以公投方式来决定,依旧是很具争议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