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7年的第52届联合国大会中,当时的秘书长安南曾提及,有5股正在改变世界面貌的基本力量,即冷战结束后的政经格局的重组;经济的全球化;信息技术革命;生态环保,及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的NGOs的作用。这5股力量,实存在著相当的互相强化与互为条件的作用。其中,信息技术革命的作用,更是无远不届,无所不及,也是加速结社革命的大功臣。
就大马来说,相对于政府而言的NGOs,具有渊源流长的历史,如早在殖民时期,便存在著各色各种的社团;其中,又以华人社团最多,也最活跃。这与他们的自生自灭生存发展状态有关,因不自力救济,自求多福,便无人会关心其存活。反之,马来人则因有英殖民政府的照顾,而较单纯。这种状况也因战后,权力逐渐由英殖民转入马来贵族官僚精英手中,而得以延伸。以至于有人认为,大马的NGO,呈二元结构(Dualistice Structure)现象。
这个二元结构见之于几个方面,一为马来乡区缺少独立自主的NGO。若有,也多为与政府有关联的政府型NGO(Gongos)。此点,与其他东南亚国家,如印尼与菲律宾很不一样。由于乡区为巫统的支持基础,巫统自会运用各种力量,包括政府机关、村长、拨款等来巩固其势力范围。实则,在相当程度上,华人新村也曾是马华公会势力范围。
其二是,自1971年新经济政策实施以来,公共政策多偏向马来人,也使马来人很依靠政府,进而抑制了马来NGOs的扩展。其三,大体上言,马来NGOs多为宗教、居协与职业相关的NGOs,较少有环保、人权、消费型的NGOs。尽管如此,自1970年代以来,马来社会也崛起了一些很有影响力的伊斯兰取向的NGO,Islamic-Oriented NGOs(IONGOs)。其中,以宣教(Dakwah)为主轴的回青阵线(ABIM)、澳尔根Al-Argam(Argam为先知穆罕默德的好友),伊斯兰姐妹(SIS)等,也曾或正在发挥其作用。
政府对待这些IONGOs的方式则是,收编(ABIM),查禁(Al-Argam1994被禁)或宽待(SIS),其他方式包括疏导,或干脆设立GONGOs来折消之。
在非马来人方面,新型的倡导型(Advocacy-Oriented)NGOs,则多集中于吉隆坡、雪州与槟城,且大多在1980年代后崛起,如国民醒觉运动(Aliran)、人民之声(Suaram)及妇女力量(Tenaganita)。大体上言,这类组织的发起人,多为受英教的非马来人专业人士。所幸,华校生也不再落于人后。
整体上言,政府对这类倡导型NGO的态度是不友善的,甚至指责他们为反对党的同伙或共产党。显见,这个中央政府是个颇右翼的、拥护资产阶级、资本家或政治官僚集团利益的权贵取向政府。也因此,他们常用族群或宗教等因素,来力图冲淡阶级性的或反资本的NGOs的影响力,或干脆指这些NGOs是反马来人、反国家的,或受外国操控的不良组织。
所幸的是,由于两线制初步形成,马来政党也积极参与这些倡导型NGO,所发起的运动,进而冲淡了NGOs的二元性。只是,从长远来说,要化解这二元性,还得靠自主、自治的跨族群的NGOs;政党的催化作用,应只是阶段性的。若否,NGOs就会沦落为政党的工具,进而削弱其做为清流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