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51岁男子半夜偷走水果档价值400新元(约1393令吉89仙)的榴梿以及整台收银机,还拖行百公尺丢弃在一家韩国餐厅前,被判坐牢3个月3天。
被告傅春发(51岁,译)昨日承认一项偷窃罪名。
根据案情,事件发生在今年11月1日,地点是在新加坡牛车水一带丁加奴街的一家水果档。
电眼画面显示,当天凌晨3时52分,被告被拍到进入水果档,随后拿走10个价值共400新元的榴梿、一个黑色水果篮子和内有328新元(约1142令吉99仙)现金的收银机。
调查揭露,被告当时在装有榴梿的水果篮翻找,还挑选一些水果,随后把榴梿放入一个空的黑篮子。
被告接著看到收银机后,把电线拆掉后,也把收银机放入黑色篮子里,再用蓝色帆布盖上。
被告随后拖著篮子到大街上拦德士,但是德士并没有载他。
被告过后就拖著篮子到超的登婆街,往新桥路的方向走去,最后把篮子留在该街道的一家韩国餐厅外。
根据Google地图显示,从水果档到韩国餐厅,距离110公尺。
当天上午10时,水果档女老板(56岁)接获通知后查看电眼,发现被告所为后隔天报警。
女老板也在隔天傍晚6时半通知警方,指在登婆街找到了被偷走的水果和收银机,里面的钱也还在。
被告在11月3日遭警方逮捕。
案情指出,被告犯案时是在假释期间。
被告求情时说,今年3月和妻子离婚,把房子给了前妻,因此没有地方可住,如今欠下医药费,也希望在释放后可以还清医药费。
他也说,被还押在新加坡心理卫生学院的两周遇到好医生和社工,期间已经反省自己所为,过后也会寻求治疗。
法官表示,虽然被告偷走的货品和现金都已经找回,但被告之前有偷窃前科,最近一次才被判监监6个月。
法官说,除非被告停止再犯罪,否则接下来面对的刑罚会越来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