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23日讯)韩国高等法院周四就慰安妇受害者对日本政府要求2次损害赔偿的案子判处原告胜诉,日本政府应赔偿每人2亿韩圆(约72万令吉),逆转一审结果。
据韩联社和中央社报导,首尔中央地方法院2021年4月就此案认定日本享有不受韩国法院管辖的国家主权豁免权,驳回告诉;但首尔高等法院周四驳回一审判决,表示根据习惯国际法,应认定韩国法院对日本政府具有裁判权,而法院认定原告确实受到被告的违法行为影响,被告应支付合理抚慰金。
法院指出,这些受害者当时连最基本的自由都受限,每天被迫与数十名日本军人发生性行为,受到严重伤害,并面临怀孕、死亡风险,战后也难以恢复正常生活;法院认定被告(日本政府)行为违反韩国民法,应该赔偿受害者所要求的每人2亿韩圆以上抚慰金。
韩联社报导,周四坐著轮椅出席聆听判决的原告之一李容洙,离开法院时向媒体高举双手,流著泪高喊万岁,感动之情溢于言表。
李容洙等21名慰安妇受害者和金福童等已故受害者家属2016年针对日本政府提告,2021年4月一审败诉,与同年1月法院就其他12人针对日本政府提告胜诉形成对比,李容洙等15人不服判决,再次提起上诉。
李容洙在周四宣判后召开记者会,要求日方向此案原告真心谢罪,并依法院判决做出法律赔偿。她也强调,韩、日作为邻国,双边年轻人应多往来交流,好好教育、学习关于慰安妇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