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讯) 中年失业男子想赚快钱,“敢敢”租下19个私宅单位再转租,一年多来净赚约76万8000新元(约265万7966令吉7仙),形迹败露后因抵触规划法令判罚142万8000新元(约494万2155令吉65仙),他不服刑罚已提出上诉。
这相信是新加坡迄今为止,在相关罪名下判处的最高个人罚款。
根据法网发布的判词,53岁的被告杜金林(译音)共面对19项触犯规划法令的控状。这些控状指他非法短期转租19个私宅单位,控方以其中11项作出提控,法官在他认罪后判他罚款142万8000新元,或以142周监禁取代。
被告涉嫌在2018年2月开始经营短期租屋生意。2019年1月,被告注册一家公司,之后找来至少两个名下也有公司的朋友和他一同做起这个生意。
后来,他还拉拢自己的哥哥姐姐,连失智的老母亲也被他利用来租房子。
被告是母亲的永久授权书的指定代理人,有权以她的名义代为行事并做出决定。
为了在短时间内租到更多房子,被告不断利用朋友和家人或公司的名义,向不同的屋主租下他们的私人住宅。
被告甚至利用不同的电话号码和屋主的中介联系,并在顺利签下租约后,以不同名字和电邮地址在各大短期租房的平台上打广告,把单位转租给新加坡人或者外来人士,有时出租几天,有时出租几个月。
被告的同伙除了帮他租房外,还会帮他处理“生意上的琐事”,包括接送租户和清理屋子等等。 此外,被告的女佣也会被安排到不同私人住宿检查和添加盥洗用品等。
为了掩人耳目,被告和同伙也会提供接送服务,由他们直接帮忙把租户载到私宅停车场,再直接入住单位。
尽管如此小心行事,被告的行径仍被揭发。 一些私宅单位的邻居和管理层发现被告租下的单位频频更换租户,管理层于是通知屋主,怀疑他们的单位被人短期转租。
从2018年2月份到2019年10月份的一年多内,被告透过短期租房的生意赚取146万9645新元(约508万6284令吉56仙),扣除约70万1544新元(约242万7968令吉94仙)租金和其他费用,他的净利约76万8000新元。
被告是初犯,但控方以他的生意规模庞大,处心积虑利用屋主的私宅赚快钱,认为有必要警惕他人,要求法官判他罚款至少153万新元(约529万5166令吉77仙)。
被告的代表律师则要求罚款约75万6860新元(约261万9411令吉71仙)就好。
律师说,被告是因为“生活所逼”而犯法,并非贪图利润。
他透露,被告在2018年被裁员,之后找不到工作,还欠了许多债务。被告每个月必须支付前妻7000新元(约2万4226令吉25仙)赡养费、抚养两个孩子,同时承担母亲住安老院的费用。
律师表示,案发后,被告已改用私召车司机,整个案件也未对任何人造成任何伤害,希望法官可以轻判。
不过,法官认为,被告处心积虑且野心勃勃,一心要经营短期租房生意,利用多重身份使用多个不同联络方式还专门载送租户,就是为了避免被发现。
法官认为,被告罪责严重,应受到惩罚,判他罚款142万8000新元(约494万2155令吉65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