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讯)新加坡国立大学男学生花400新元(约1383令吉75仙)购买伪装成烟雾探测器的摄像头,潜入宿舍女厕安装,偷拍5名女学生冲凉,落网后被查出电脑中存有23个偷拍影片。
今年27岁的被告黄永宽(音译)案发时是新加坡国立大学的学生。
由于家中装修,他从2020年2月29日起迁入同为国大学生的亲姐妹宿舍,可使用房卡进出。
调查显示,被告分别在2019年5月和2020年2月,以各200新元(约691令吉87仙)左右买下两个伪装成烟雾探测器的摄像头,企图偷拍裸露的女性。
他在2019年10月某天凌晨进入陈爱丽丝与彼德学院宿舍3楼的女厕,用胶带把摄影机贴在天花板上,镜头朝下对准浴室,欲拍摄女生冲凉的画面。
案情显示,被告安装摄影机一周后会将其取下,并把拍摄的影片或照片传到电脑观看。
被告之后在宿舍的9楼和12楼女厕故技重施。 该宿舍3、9和12楼都是女生宿舍。
他在2020年3月7日半夜到12楼女厕安装摄像头,凌晨5时左右查看时,一一名女学生上厕所时发现12楼女厕的门被锁起,她还看到附近放著一台对准厕所门的手机。
该手机是由被告放在该处,目的是监视看有没有人走向厕所。
女生觉得不妥,通知了一名男同学。两人打不开门厕所门,于是通知校园保全。
保全到场打开厕所门后,发现里面其中一个隔间的门紧锁。保全几经尝试,终于打开隔间门,发现被告就躲在里面。
被告前后5次闯入女厕,落网后被查出电脑中存有23段女生冲凉的视频,受害人共5名。
被告日前被控偷窥和擅闯罪名,昨日俯首认罪。
被告的代表律师在求情时提到,被告被诊断出精神分裂症,偷窥是因幻觉、妄想行事。
律师也说,被告过去3年都持续接受治疗,表示医生认为在长期治疗下,被告重犯几率很低。
控方则说,被告是有预谋、小心安排干案的。 心理卫生学院的报告也点明,被告的精神状况并未导致他犯罪。
控方陈词时要求法官判他4至6个月的监刑,以起震慑作用。
被告律师则指应以辅导、改造为量刑原则。
法官要求控方提出强制性治疗令报告,案展下个月下判。
另一方面,新加坡国立大学回复询问时表示,事发后校方成立纪律理事会进行调查,最后决定于2020年4月开除被告学籍。
发言人指出,校方不能容忍任何行为不当的问题,任何学生或职员被发现违反校规,都会受到严惩。国大也致力于培养相互尊重的校园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