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医生丈夫和教师妻子离婚后,女方指控他嫖妓、沉迷于色情片,还想要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向法庭申请不让前夫带孩子出国或是让孩子在他家过夜,法官考虑到孩子的安全,批准申请。
这对怨偶同龄,今年43岁。男方是医生,女方是教师。两人于2006年6月结婚,育有一男一女,长女15岁,儿子12岁。 双方的婚姻告终后,针对探望孩子的权利闹上法庭。
根据新加坡高庭判词,两人于2021年10月13日取得临时离婚令,男方可在周四孩子下课后到周日中午前,以及在学校假期探视孩子。
法庭也允许他在6月和11月及12月的学校假期让孩子在他家过夜,以及带孩子出国。
女方称,取得临时离婚令后,前夫并没有带孩子出国,也没让他们在他家过夜。
女方指,前夫不但没在周末探望孩子,还在周末去开房,恢复自己放荡的生活。
另外,女方也称,前夫嫖妓、沉迷于色情片以及想要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并对此提供了证据。
她称,前夫的朋友们也总自夸跟未成年少女发生关系,让她担心的是,前夫还同意让这些朋友照顾两个孩子,她认为这对孩子造成危险。
女方提供的录音证据显示,医生的高中老师以及朋友都想介绍未成年少女给他,男方也已跟几个未成年少女见面。
男方原先称前妻伪造证物,但之后承认这些录音是真的。
根据录音,男方的高中老师说,他应该跟某个14岁的少女发生关系。
男方之后辩称,这些只是和朋友之间开玩笑的话。女方提供的证据,包括写给男方雇主的电子邮件。
电邮称,男方屡次向一名外国护士索取性服务,这名护士是在公共医院工作。 电邮指男方买春的行为已经好几年。
男方回复电邮时也称,已经很久没这样做(指买春)。
女方提供的证据显示,男方沉迷色情片,有一次才刚把孩子送回房间,就公然看色情片。
她指有一次开车探望母亲时,男方就在车上看色情影片。另一次,他才刚把孩子送回房间,就马上看色情片,而且背景还传出大声的呻吟声。
法官指出,无论是看A片,或是嫖妓,这都属男方的私生活。男方显然不是圣人,法律也没要求他必须是圣人,但法律要求他不让孩子受伤。
法官认为,男方几乎是沉迷于色情片,这也反映他好色的天性。
针对男方指,就算女方的指控属实,女方同意之前的探视安排时也已经知道这些录音的存在,但法官表示女方答应之前的安排,是认为孩子若能和父亲共度有意义的时光,对他们是有利的,没想到男方又故态复萌。
法官考虑双方说词和证据后,下令取消男方带孩子们出国,或是让他们在他家过夜的权利。
男方对裁决不满,已对此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