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讯) 一名男子在湿巴刹外看见一名女子后被对方吸引,竟色心大起,尾随女子进电梯后非礼她,过程中还告诉受害者“感觉真好”!
《8视界新闻网》报导,24岁的被告莫哈末法汉昨天(19日)在法庭上承认犯下非礼罪,法官定下个月16日判刑。
根据法庭资料,今年2月1日下午,被告在位于实龙岗的一座湿巴刹溜跶时,被36岁的受害者吸引住。被告于是跟著女子回到组屋楼下,并和女子一起等电梯。
当电梯抵达、两人一起进入电梯后,男子露出真面目,抓住受害者的手臂并把她压在电梯墙上,然后企图强吻她的脸颊和颈项,甚至尝试拉下受害者的裤子。幸好受害者紧紧拉著裤子,被告才无法得逞。
过程中,被告还触摸受害者的胸部,并说“感觉真好”。
当受害者试图推开被告时,被告警告说:“别喊,否则我会杀了你,我有刀。”但事实上,被告当时并没有带著刀。
直到电梯在5楼停下,受害者试图跑出电梯,并高声呼救,被告才松手。
事发后,受害者的丈夫报警,被告在同一天被警方逮捕。
检察官说,被告是有预谋干案,不仅尾随受害者回家,还选在电梯内这种封闭空间下手,因此要求法庭判处被告4到5年监禁,以及6下鞭刑。
根据新加坡法律,如果非法限制他人行为的罪名成立,被告可面对的最高刑罚是坐牢10年外加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