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讯)新加坡过10年有大约300名公务员被暂停职务,其中一成停职时已确认犯错事实,因此停职期间不能领薪水。
另外,约三成先领取一半薪水再停薪,其馀六成因为接受内部调查、面对司法程序、未发现过错、辞职等因素,只有领半薪的纪录。
主管公共服务的新加坡教育部长陈振声在新加坡国会,代表新国总理李显龙以书面答复新加坡前进党非选区议员潘群勤的询问时,透露这一点。
他指出,根据公共服务纪律程序,暂停职务并非纪律处分;公务员因为受到调查必须停职时,只能领半薪,数额介于1200到8500新元(约4132令吉26仙至2万9270令吉16仙)之间。
他说,公务员被有关当局确认有不当行为后,就可被停职停薪,直到内部纪律程序完成为止,最终的处分包括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