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0日讯)台湾台北市一名女子在酒吧看见另一名女子喝得烂醉,半躺在沙发区休息,竟然因此心生歹念而动手性侵得逞,甚至还耳语“好想跟你做”,让女子一状告上法院。
综合台媒报导,事发于2022年,一名杜姓女子与朋友到台北市中山区一间酒吧饮酒作乐,酒过三巡后看见了一名不胜酒力的女性朋友躺在沙发区休息。
杜女心生歹念并趁著对方瘫软、不能抗拒的状态,伸手进入她的衣服内性侵得逞,甚至还将她的乳房拉出、吸吮,导致红肿、挫伤。
尽管对方不断拒绝,告知“很痛、不要,你把我弄得不舒服”,惟杜女仍旧不罢手,还继续贴近对方,猥亵表示“好想跟你做”等话语,直到同行的洪姓友人前来才罢手,女子事后一怒之下告上法院。
杜女透过手机传讯向她道歉,到案也坦承犯行,并提出了20万新台币(约2万8821令吉)和解,只不过被拒绝。
台北地院审理后判定,杜女为了一己私欲,做出猥亵犯行,造成女受害者身心巨大伤害,且至今双方仍没有达成和解,或是做出任何实际填补损害的行为,考量后仍有执以刑罚警惕的必要,因此依照强制猥亵罪,判杜女6个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罚金18万新台币(约2万5938令吉),全案仍可上诉。
此外,女子还对杜女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50万新台币(约7万2052令吉)损害赔偿,不过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50万新台币金额过高,因此判杜女赔偿22万新台币(约3万1701令吉),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