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郑姓男子2014年与妻子结婚后,跟爸爸共3人一起住在新北市,两年前疫情尚严峻时期,妻子长时间在家与公公相处,未料竟然产生恋情,某日两人在家中相拥狂吻时被回家的丈夫撞见,尽管妻子极力辩称“只是安慰公公”事后下跪祈求原谅,最后妻子承认两人交往一个月,办称两人并未发生关系,最后儿子要求老爸签切结书并搬离,未料爸爸竟然又和老婆偷偷在河滨公园亲密散步。该名人夫最后心死提离婚,更怒告父亲求偿60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父亲已侵害儿子配偶权,判他要赔儿子15万元(约2万2400令吉)。
根据判决书指出,该对夫妻与公公同住,不料2021年7月2日下班回家时,目击妻子与爸爸在阳台拥吻,质问后发现2人的不正当关系已持续一段时间,3人经谈判后,郑父同意搬走,并承诺不再与联系郑妻,不料仍被郑男发现2人偷偷约在公园散步,甚至做出亲密动作,随后郑男坚持离婚并对爸爸提告。
郑男出庭时,拿出3人谈判时的录音作证。录音中可以听见,郑男大骂妻子说,“说什么只是安慰,看他很可怜,可怜到嘴对嘴这样亲,只是安慰没什么意思,嘴对嘴叫安慰”、“你说你都不知道几次了啊,整个疫情期间都在待家里啦,我都觉得很诡异了”。
针对指控,郑父辩称,当天因为喝酒有点醉意,在阳台上向媳妇(郑妻)诉苦,媳妇基于亲情才拥抱他打气,过程中因不胜酒力才无意间触碰媳妇的脸颊,两人之间并无任何男女私情。
郑妻则辩称,当天她在阳台晒衣服,公公喝酒后在阳台抽烟,因为喝得有点茫,整个人站不稳倒向她,有碰触到她的脸颊,刚好被下班的郑男看到,“他硬要说我们在拥抱或亲吻,但我们真的没有,可是他不听我解释”。
法官审理案情,根据郑男提供的录影档,以及郑妻、郑父在公园散步并做出亲密动作的照片,认定郑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确实与郑父有亲密关系,侵害郑男配偶权,审酌后判处郑父必须赔偿郑男15万元精神慰抚金(约2万2400令吉),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