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新北市一名女子日前喝醉后借住闺蜜家,没想到竟因此遭到闺蜜的丈夫性侵,气得报警提告。
综合台媒报导,该名女子带著同居男友与闺蜜、闺蜜丈夫到餐酒馆用餐,过程中她与男友发生争执,警方于是前往现场排解纠纷,男友也跑到店外吹风等候。不过,她当时没有与男友会合,而是与闺蜜、闺蜜丈夫从后门离开,接著到闺蜜家中续摊。女子当天喝得烂醉,睡梦中突然感觉外裤、内裤被脱去,但因为浑身无力无法反抗,因而遭到性侵得逞。
等到隔天闺蜜出门上班,闺蜜丈夫突然询问“睡沙发会不会冷”,接著把她抱进房间,没想到进房后又兽性大发,动手脱掉女子的裤子、胸罩,开始上下其手,吓得她立刻拒绝,并告知“要回家”。
嫌犯辩称与妻子发生性行为
女子回家后立即替手机充电,并告知男友自己遭到性侵,最后在对方的陪同下,跑去验伤、报警,向闺蜜的丈夫提起告诉。
嫌犯到案后则喊冤,当天是因为女子在餐酒馆喝得太醉,怕一个女生在外面会有危险,经过同意后才将人带回家休息,她与妻子继续喝酒,他则跑去洗澡、下楼帮忙买酒,等到两人喝得差不多,他才将人扶到沙发上,接著回房间与妻子发生性行为。
嫌犯还辩称,该名女子的内裤验出他的DNA,可能是拿他家洗衣篮内的衣物跑去沾染才有的,不过这种说法并不被法官采信。
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嫌犯趁著受害人宿醉、意识模糊无法反抗之际,性侵得逞,还基于乘机猥亵的犯意,趁著妻子离家上班,脱去她的衣物猥亵,因此依照乘机性交罪、乘机猥亵罪,各判3年8个月、8个月有期徒刑,合并执行4年。